交通違章/武漢/交通違章記分週期是如何計算的?
記分以一年度為週期,一週期從機動車駕駛員初次領取機動車駕駛證之日起計算。
一個週期內累加記分的最高值為12分,即在一個週期內積分達到12分的,就要對駕駛員進行相關考試,考試合格的,原記分予以消除,重新開始記分。一個記分週期期滿後,記分分值累加未達到12分的,該週期內的記分分值予以消除,不轉入下一個記分週期。
記分以一年度為週期,一週期從機動車駕駛員初次領取機動車駕駛證之日起計算。
一個週期內累加記分的最高值為12分,即在一個週期內積分達到12分的,就要對駕駛員進行相關考試,考試合格的,原記分予以消除,重新開始記分。一個記分週期期滿後,記分分值累加未達到12分的,該週期內的記分分值予以消除,不轉入下一個記分週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