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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八經第四十八 - 修訂歷史</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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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pdated>2026-06-26T16:23:27Z</updated>
		<subtitle>本 Wiki 上此頁面的修訂歷史</sub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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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Eva：已匯入 1 筆修訂</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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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pdated>2016-12-26T05:23:27Z</updated>
		
		<summary type="html">&lt;p&gt;已匯入 1 筆修訂&lt;/p&gt;
&lt;table class=&quot;diff diff-contentalign-left&quot; data-mw=&quot;interface&quot;&gt;
				&lt;tr style='vertical-align: top;' lang='zh-TW'&gt;
				&lt;td colspan='1' style=&quot;background-color: white; color:black; text-align: center;&quot;&gt;←上個修訂&lt;/td&gt;
				&lt;td colspan='1' style=&quot;background-color: white; color:black; text-align: center;&quot;&gt;於 2016年12月26日 (一) 05:23 的修訂&lt;/td&gt;
				&lt;/tr&gt;&lt;tr&gt;&lt;td colspan='2' style='text-align: center;' lang='zh-TW'&gt;&lt;div class=&quot;mw-diff-empty&quot;&gt;(無差異)&lt;/div&gt;
&lt;/td&gt;&lt;/tr&gt;&lt;/table&gt;</summary>
		<author><name>Eva</name></author>	</en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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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d>https://tw.m.18dao.net/index.php?title=%E5%85%AB%E7%B6%93%E7%AC%AC%E5%9B%9B%E5%8D%81%E5%85%AB&amp;diff=440113&amp;oldid=prev</id>
		<title>Eva：創建頁面，內容爲“{{引經據典/內容頂部}}  壹、因情  　　凡治天下，必因人情。人情者，有好惡，故賞罰可用；賞罰可用，則禁令可立而治道...”</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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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pdated>2016-12-23T08:59:14Z</updated>
		
		<summary type="html">&lt;p&gt;創建頁面，內容爲“{{引經據典/內容頂部}}  壹、因情  　　凡治天下，必因人情。人情者，有好惡，故賞罰可用；賞罰可用，則禁令可立而治道...”&lt;/p&gt;
&lt;p&gt;&lt;b&gt;新頁面&lt;/b&gt;&lt;/p&gt;&lt;div&gt;{{引經據典/內容頂部}}&lt;br /&gt;
&lt;br /&gt;
壹、因情&lt;br /&gt;
&lt;br /&gt;
　　凡治天下，必因人情。人情者，有好惡，故賞罰可用；賞罰可用，則禁令可立而治道具矣。君執柄以處勢，故令行禁止。柄者，殺生之制也；勢者，勝衆之資也。廢置無度則權犢，賞罰下共則威分。是以明主不懷愛而聽，不留說而計。故聽言不參，則權分乎奸；智力不用，則君窮乎臣。故明主之行制也天，其用人也鬼。天則不非，鬼則不困。勢行教嚴，逆而不違，毀譽壹行而不議。故賞賢罰暴，譽善之至者也；賞暴罰賢，舉惡之至者也：是謂賞同罰異。賞莫如厚，使民利之；譽莫如美，使民榮之；誅莫如重，使民畏之；毀莫如惡，使民恥之。然後壹行其法，禁誅于私家，不害功罪。賞罰必知之，知之，道盡矣。&lt;br /&gt;
&lt;br /&gt;
二、主道&lt;br /&gt;
&lt;br /&gt;
　　力不敵衆，智不盡物。與其用壹人，不如用壹國，故智力敵而群物勝。揣中則私勞，不中則任過。下君盡己之能，中君盡人之力，上君盡人之智。是以事至而結智，壹聽而公會。聽不壹則後悖于前，後悖于前則愚智不分；不公會則猶豫而不斷，不斷則事留。自取壹，則毋道墮壑之累。故使之諷，諷定而怒。是以言陳之曰，必有策籍。結智者事發而驗，結能者功見而謀成敗。成敗有征，賞罰隨之。事成則君收其功，規敗則臣任其罪。君人者合符猶不親，而況于力乎？事智猶不親，而況于懸乎？故非用人也不取同，同則君怒。使人相用則君神，則下盡。下盡下，則臣上不因君，而主道畢矣。&lt;br /&gt;
&lt;br /&gt;
三、起亂&lt;br /&gt;
&lt;br /&gt;
　　知臣主之異利者王，以爲同者劫，與共事者殺。故明主審公私之分，審利害之地，奸乃無所乘。亂之所生六也：主母，後姬，子姓，弟兄，大臣，顯賢。任吏責臣，主母不放；禮施異等，後姬不疑；分勢不貳，庶適不爭；權籍不失，史弟不侵；下不壹門，大臣有擁；禁賞必行，顯賢不亂。臣有二因，謂外內也。外曰畏，內曰愛。所畏之求得，所愛之言聽，此亂臣之所因也。外國之置諸吏者，結誅親暱重帑，則外不籍矣；爵祿循功，請者俱罪，則內不因矣。外不籍，內不因，則奸充塞矣。官襲節而進，以至大任，智也。其位至而任大者，以三節持之：曰質，曰鎮，曰固。親戚妻子，質也；爵祿厚而必，鎮也；參伍責怒，固也。賢者止于質，貪饕化于鎮，奸邪窮于固。忍不制則下上，小不除則大誅，而名實當則徑之。生害事，死傷名，則行飲食；不然，而與其仇：此謂除陰奸也。醫曰詭，詭曰易。易功而賞，見罪而罰，而詭乃止。是非不泄，說谏不通，而易乃不用。父兄賢良播出曰遊禍，其患鄰敵多資。僇辱之人近習曰狎賊，其患發忿疑辱之心生。藏怒持罪而不發曰增亂，其患僥幸妄舉之人起。大臣兩重提衡而不踦曰卷禍，其患家隆劫殺之難作。脫易不自神曰彈威，其患賊夫酖毒之亂起。此五患者，人主之不知，是有劫殺之事。廢置之事，生于內則治，生于外則亂。是以明主以功論之內，而以利資之外，其故國治而敵亂。即亂之道：臣憎，則起外若眩；臣愛，則起內若藥。&lt;br /&gt;
&lt;br /&gt;
四、立道&lt;br /&gt;
&lt;br /&gt;
　　參伍之道：行參以謀多，揆伍以責失。行參必拆，揆伍必怒。不拆則犢上，不怒則相和。拆之征足以知多寡，怒之前不及其衆。觀聽之勢，其征在比周而賞異也，誅毋谒而罪同。言會衆端，必揆之以地，謀之以天，驗之以物，參之以人。四征者符，乃可以觀矣。參言以知其誠，易視以改其澤，執見以得非常。壹用以務近習，重言以懼遠使。舉往以悉其前，即迩以知其內，疏置以知其外。握明以問所暗，詭使以絕黩泄。倒言以嘗所疑，論反以得陰奸。設谏以綱獨爲，舉錯以觀奸動。明說以誘避過，卑適以觀直謟。宣聞以通未見，作鬥以散朋黨。深壹以警衆心，泄異以易其慮。似類則合其參，陳過則明其固。知辟罪以止威，陰使時循以省衷。漸更以離通比。下約以侵其上：相室，約其廷臣；廷臣，約其官屬；兵士，約其軍吏；遣使，約其行介；縣令，約其辟吏；郎中，約其左右；後姬，約其宮媛。此之謂條達之道。言通事泄，則術不行。&lt;br /&gt;
&lt;br /&gt;
五、類柄&lt;br /&gt;
&lt;br /&gt;
　　明主，其務在周密。是以喜見則德償，怒見則威分。故明主之言隔塞而不通，周密而不見。故以壹得十者，下道也；以十得壹者，上道也。明主兼行上下，故奸無所失。伍、官、連、縣而鄰，谒過賞，失過誅。上之于下，下之于上，亦然。是故上下貴賤相畏以法，相誨以和。民之性，有生之實，有生之名。爲君者有賢知之名，有賞罰之實。名實俱至，故福善必聞矣。&lt;br /&gt;
&lt;br /&gt;
六、參言&lt;br /&gt;
&lt;br /&gt;
　　聽不參，則無以責下；言不督乎用，則邪說當上。言之爲物也以多信，不然之物，十從雲疑，百人然乎，千人不可解也。呐者言之疑，辯者言之信。奸之食上也，取資乎衆，籍信乎辯，而以類飾其私。人主不餍忿而待合參，其勢資下也。有道之主聽言，督其用，課其功，功課而賞罰生焉，故無用之辯不留朝。任事者知不足以治職，則放官收。說大而誇則窮端，故奸得而怒。無故而不當爲誣，誣而罪臣。言必有報，說必責用也，故朋黨之言不上聞。凡聽之道，人臣忠論以聞奸，博論以內壹，人主不智則奸得資。明主之道，己喜，則求其所納；己怒，則察其所構；論于已變之後，以得毀譽公私之征。衆谏以效智故，使君自取壹以避罪，故衆之谏也敗。君之取也，無副言于上以設將然，今符言于後以知謾誠語。明主之道，臣不得兩谏，必任其壹語；不得擅行，必合其參，故奸無道進矣。&lt;br /&gt;
&lt;br /&gt;
七、聽法&lt;br /&gt;
&lt;br /&gt;
　　官之重也，毋法也；法之息也，上暗也。上暗無度，則官擅爲；官擅爲，故奉重無前；則征多；征多故富。官之富重也，亂功之所生也。明主之道取于任，賢于官，賞于功。言程，主喜，俱必利；不當，主怒，俱必害；則人不私父兄而進其仇雠。勢足以行法，奉足以給事，而私無所生，故民勞苦而輕官。任事者毋重，使其寵必在爵；外官者毋私，使其利必在祿；故民尊爵而重祿。爵祿，所以賞也；民重所以賞也，則國治。刑之煩也，名之缪也，賞譽不當則民疑，民之重名與其重賞也均。賞者有誹焉，不足以勸；罰者有譽焉，不足以禁。明主之道，賞必出乎公利，名必在乎爲上。賞譽同軌，非誅俱行。然則民無榮于賞之內。有重罰者必有惡名，故民畏。罰，所以禁也；民畏所以禁，則國治矣。&lt;br /&gt;
&lt;br /&gt;
八、主威&lt;br /&gt;
&lt;br /&gt;
　　行義示則主威分，慈仁聽則法制毀。民以制畏上，而上以勢卑下，故下肆很觸而榮于輕君之俗，則主威分。民以法難犯上，而上以法撓慈仁，故下明愛施而務赇紋之政，是以法令隳。尊私行以貳主威，行赇紋以疑法，聽之則亂治，不聽則謗主，故君輕乎位而法亂乎官，此之謂無常之國。明主之道，臣不得以行義成榮，不得以家利爲功，功名所生，必出于官法。法之年外，雖有難行，不以顯焉，故民無以私名。設法度以齊民，信賞罰以盡民能，明誹譽以勸沮。名號、賞罰、法令三隅。故大臣有行則尊君，百姓有功則利上，此之謂有道之國也。&lt;br /&gt;
&lt;br /&gt;
==翻譯==&lt;br /&gt;
&lt;br /&gt;
　　（壹）因情&lt;br /&gt;
&lt;br /&gt;
　　凡要治理天下，必須依據人情。人之常情，有喜好和厭惡兩種趨性，因而賞和罰可據以使用；賞和罰可據以使用，法令就可據以建立起來，治國政策也就進而完備了。君主掌握政柄並據有勢位，所以能夠令行禁止。政柄是決定生殺的本權，勢位是制服衆人的基礎。廢除什麽，建立什麽，如果無章可循，政權就不神聖了；如果和臣下共掌賞罰大權，君主的威勢就分散了。因此，明君不帶偏愛去聽取意見，不抱成見去計謀事情。所以聽取意見不加驗證的話，權力就會被奸臣分割；不能使大家盡心竭力，君主就會受臣下困窘。所以明君行使權力時像天壹樣光明正大，任用臣下時像鬼壹樣神妙莫測。光明正大，就不會遭到反對；神妙莫測，就不會陷入困境。君主運用權勢，管教嚴厲，臣民即使有抵觸情緒，也不敢違背；毀譽褒貶的標准始終如壹，不容有妄自非議的余地。所以獎賞賢人，懲罰暴行，是鼓勵做好事的極致；獎賞暴行，懲罰賢人，是鼓勵幹壞事的極致：這就是獎賞和自己意見相同的，懲罰和自己意見不同的。賞賜最好是優厚壹些，使民衆覺得有利；贊揚最好是美好壹些，使民衆感到榮耀；懲罰最好是嚴重壹些，使民衆感到害怕；貶斥最好是殘酷壹些，使民衆感到羞恥。然後堅決把法制貫徹下去，禁止臣下私行誅罰，不讓他們破壞賞功罰罪的制度。該賞該罰，君主壹定要清楚；清楚的話，治國方略就完備了。&lt;br /&gt;
&lt;br /&gt;
　　（二）主道&lt;br /&gt;
&lt;br /&gt;
　　僅靠壹個人的力量，是不能勝過衆人的；僅靠壹個人的智慧，是不能盡知萬物的。君主與其靠自己的智慧和力量，不如用壹國人的智慧和力量，所以就能敵得過衆人的智力而勝過萬物。君主遇事只靠自己猜度的話，即使對了，也要花費自己精力；壹旦錯了，就要自己承擔責任。下等的君主竭盡自己的才能，中等的君主竭盡別人的力量，上等的君主竭盡別人的智慧。因此遇到事情時，就要集中衆人的智慧，壹壹聽取大家的議論，然後把大家的意見集中起來。如果君主不壹壹聽取大家的議論，臣下後來發表的意見就可能悖于原先的看法，這樣君主就不能分清臣下的愚智。如果君主不把大家的意見都集中起來，自己就會猶豫不決，猶豫不決的話，事情也就得不到及時處理。君主有主見地采取壹種中肯意見，就不會有掉入臣下所設的陷阱裏的危險。所以，要讓臣下提出建議，然後威嚴地責令他完成。因此群臣發表言論時，壹定要有記錄。出謀劃策的人，等事情發生後，君主要加以檢驗；貢獻能力的人，等功效表現出來後，君主要對成敗進行分析。成敗經過核實，隨之進行獎賞或懲罰。事情成功了，君主就收取他們的功勞；謀劃失敗了，臣下就承擔其中的罪責。做君主的，對合符驗身這樣容易做的事還不親自去做，何況是要動手操勞的事呢？君主對用智費心的事還不親自去做，何況是要百般推測的事呢？所以君主用人時，不取彼此意見相同的人；意見相同，君主就要嚴厲地加以斥責。使臣下都相互制約而同爲君主所用，那麽君主就能神妙莫測，臣下也就會竭盡自己的智能；臣下竭盡智能，就不會向上鑽君主的空子，而君主駕馭臣下的方略也就完備了。&lt;br /&gt;
&lt;br /&gt;
　　（三）起亂&lt;br /&gt;
&lt;br /&gt;
　　君主懂得君臣之間利益不同的，才能稱王于天下；認爲利益相同，就要被臣下所挾制；與臣下共掌大權；就會被臣下所殺害。所以明君詳察公私之分與各自利害之所在，奸臣就無機可乘。動亂産生于六種人：君主的母後、君主的妻妄、君主的子孫、君主的兄弟、大臣和有名的賢人。任用官吏，督責臣下，太後就不敢放肆；禮儀上區分不同的等級，妻和妾的界限就不會混淆；權勢不分給庶子，庶子就不會與嫡子爭奪；權位不喪失，君主的兄弟就不敢侵犯；臣民不被私門控制，權臣也就不敢蒙蔽君；禁令和賞賜堅決施行，有名的賢人就不敢暗中作亂。臣子有兩種憑借，這就是國外勢力和宮中親信。國外勢力是君主害怕的，宮中親信是君主寵愛的。君主對國外的要求總是給予滿足，對親信的主張總是言聽計從；這就是亂臣所要利用的。外國暗中安插官吏的情況壹旦發生，君主就要追查和懲辦與之關系密切並接受賄賂的人，臣子就不敢借助于外國勢力了。君主按照功勞賞賜爵祿，對于無功而請求爵祿的人，連同替他請求的人壹起辦罪，左右侍從也就不會成爲臣子作亂的憑借了。外國勢力無從借助，宮中親信無從利用，那麽內奸和外奸作亂的途徑就都被堵塞了。官吏逐級提拔，壹直到擔任重大的職務，才是明智的用人方法。對于職位很高並擔任重大職務的人，要用三種不同辦法來加以控制：壹是質，壹是鎮，壹是固。厚待他們的親戚妻子而嚴加看管，叫做質；給予豐厚的爵祿而且壹定實行，叫做鎮；檢驗言論，督責實效，叫做固。賢者因有人質抵押而不敢妄自行動，貪婪的人因受獎賞撫慰而消除野心，奸邪的人因有種種約束而無計可施。寬容而不予制裁，臣下就會侵犯君主；小的奸邪不除掉，勢必要導致大的誅罰。可見罪名和罪行相符時就該嚴加處置。留著這些人要壞事，殺掉又會敗壞名聲，就通過飲食毒死他，否則就交給他的仇敵殺掉他。這叫做除陰奸。蒙蔽也就是詭詐，詭詐也就是變化無常。君主能夠見功行賞，見罪行罰，奸臣就不敢詭詐。君主不把對是非的判斷泄露出去，也不將臣下的谏說互相透露，奸臣隨機應變手段也就不敢使用。君主的父兄和有才能的人逃亡在外叫做遊禍，它的危害在于給敵人增加了力量。君主與受過刑罰的人親昵叫做狎賊，它的危害在于這種人的忿恨和凝結在心頭的恥辱會發作。君主隱藏自己的憤怒而不發作，掌握了臣下的罪行而不揭露，叫做增亂；它的危害在于懷著僥幸心理而輕舉妄動的人會起來活動。君主同時重用兩個大臣，二者權勢相當，叫做卷禍，它的危害在于私家勢力強大，劫殺君主的災難會發生。君主隨隨便便而不能表現出神妙莫測，叫做彈威，它的危害在于後紀用毒酒害死夫君的亂子會出現。這五種禍患，君主如果不能察覺，就有被劫殺的災難。官吏的任免，由自己決定則治，由外國勢力控制則亂。因此，明君在國內講求事功，而從國外取得利益，所以本國安定而敵國混亂。導致危亂的途徑是：臣下被君主憎惡，就借助外國勢力，使君主像得了頭暈病壹樣；臣下被君主寵愛，就借助君主的左右親信，使君主像吃了暗中下的毒藥壹樣。&lt;br /&gt;
&lt;br /&gt;
　　（四）立道&lt;br /&gt;
&lt;br /&gt;
　　檢驗考察的途徑是：通過嚴格核查來謀取功效，通過交互衡量來追究過失。嚴格檢驗，必須對臣下的言行進行解剖；交互衡量，必須對臣下的過錯加以斥責。不進行解剖，壞人就會輕慢君主；不加以斥責，臣下就會朋黨爲奸。進行解剖的結論足以看出臣下事功的多少；嚴加責罰之前，不要把意圖泄露給衆人。觀察臣下行爲和聽取臣下意見的壹般情況是：臣下有緊密勾結的迹象，君主就獎賞那些與之離異的人；臣下知道奸情而不告發，君主就將他和壞人治同樣的罪。對于言論，要彙合各方面的情況，壹定要根據地利加以衡量，參照天時加以思考，運用物理加以驗證，適應人情加以分析。這四方面的情況都符合了，就可以了解是非了。分析臣下的言論，用以了解他對君主是否忠誠；從不同角度觀察臣下，從而了解他各方面的表現；掌握親眼目睹的情況，以便了解臣下的反常行爲。壹人專職，使親近寵幸的臣子有事可幹；反複強調，讓出使遠方的使者感到畏懼。列舉往事來了解臣下的舊況，留在身邊來了解臣下的內情，派到遠地來探知臣下的表現。掌握表面現象來探問暗中情況，運用詭使方法來杜絕侮慢行爲；用正話反說來探明自己疑惑的事，從反面考察來了解隱蔽的奸邪活動；設置谏官來糾正大臣的獨斷，列舉錯誤來觀察奸臣的動靜。公開說明，引導臣下避免過錯；謙恭下士，核察臣下是直是詣。宣布已了解的事情以便揭露未被發現的壞人壞事，促使壞人內部爭鬥以使他們自行瓦解。深入探究壹件事情的真相，使衆人有所警戒；故意泄露不同的想法，使壞人改變企圖。遇到類似情況，要通過檢驗弄明真相；列舉臣下過失，要指明他的根本毛病。知道臣下的罪過，就要對他的罪過用刑，以便禁止他的私威；暗中派使者時時巡查各地官吏，以便了解他們是否忠誠。逐步更換官吏，以便離散勾結在壹起的奸黨。君主和臣下約定，要他們告發上級：針對相國，就和廷臣約定；針對廷臣，就和他屬下的官吏約定；針對軍吏，就和兵士約定；針對派遣的使者，就和他的隨從人員約定；針對縣令，就和他任命的屬吏約定；針對郎中，就和他的侍從約定；針對後姬，就和宮女約定。這就叫做條達之道。假如把臣下的告密和要辦的事情泄露了出去，君主考察臣下的政治手段也就無法施行了。&lt;br /&gt;
&lt;br /&gt;
　　（五）類柄&lt;br /&gt;
&lt;br /&gt;
　　明君最要緊的事情，在于周而無缺、密而不露。因此，如果君主的喜愛表現出來，臣下就會據以行賞，從而竊取恩德；如果君主的憤怒表現出來，臣下就會據以行罰，從而瓜分威勢。所以明君的言論深蘊固藏而不表露，緊鎖密閉而不外泄。所以用壹人察得十人的陰謀活動，是統治下層的途徑；用十人察得壹人的陰謀活動，是揭露上面的途徑。明君上下兼用，所以壞人不會有所遺漏。伍、闾、連、縣各層組織的人像鄰居壹樣處于互相監督之中；告發壞人就賞，不告發壞人就罰。上級對下級，下級對上級，也是這樣。所以上面和下面、貴者和賤者，在法制面前都互相畏懼，在公益面前都互相勸勉。人性要求，既有生的實惠，又有生的名聲。做君主的，既有賢智的名聲，又有賞罰的實權。名和實都得到滿足，所以大福大善必得流芳。&lt;br /&gt;
&lt;br /&gt;
　　（六）參言&lt;br /&gt;
&lt;br /&gt;
　　君主聽話不進行檢驗，就無法責求臣下；不考察言論是否有用，臣下就會用邪說迎合君主。言語這種東西，重複得多了，容易使人信以爲真。對本不真實的東西，聽十個人說，自己就會産生疑惑；聽壹百個人說，自己就會傾向于相信；聽壹千個人說，自己就會確信不疑了。口才笨拙的人說的話使人心疑，善于辯說的人說的話使人信任。奸臣危害君主，得力于人多；憑借辯說而取得信任，用類似的事例來掩飾奸私。君主不盛怒斥責而等待參驗，勢必會助長臣下行奸。懂得治國道理的君主在聽取臣下的話時，會督察它的作用，考核它的功效。根據功效來確定賞罰，所以無用的辯說不會留于朝廷之內。擔任公職辦事的人，如果智慧不足以勝任，就罷官。對說話大而不當、浮誇不實的，要追根究底，這樣就能察覺壞人並嚴加斥責。無故而言行不符，就是行騙；臣下行騙，就要治罪。對臣下的言論壹定采取對應措施，對臣下的主張壹定要求帶來效用，所以朋黨的觀點就不敢對君主陳說。聽言的方法，總是要讓臣下老實地談論，君主可以從中了解奸情；總是要讓臣下廣泛地議論，君主得以采納壹種意見。君主如果不明智，壞人就會鑽空子。明君聽言的原則是，對于使自己高興的話，就要求兌現；對于自己惱怒的話，就追究根源；等到情況有了發展變化之後再下結論，以便獲取臣下是誹謗還是贊揚、是爲公還是爲私的真憑實據。采用幾種說法進說來玩弄智巧，誘使君主自己從中采取壹種意見來逃避罪責；所以讓臣子同時進獻幾種說法是不可行的。君主所取的，是不要讓臣下在壹種意見之外又附加另壹種意見，企圖擺出壹種“可能”、“或許”的圈套；而應使谏言跟以後的事實相符合，據此准確判明谏言的誠實與欺詐。明君所要采用的方略是，絕對不容許臣下作模棱兩可的進說，壹定要他們挑出壹種；絕不容許他們妄自行動，壹定要就其言求其功，這樣奸臣的進路就給堵死了。&lt;br /&gt;
&lt;br /&gt;
　　（七）聽法&lt;br /&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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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吏權勢大，是由于沒有法度；法度不起作用，是因爲君主昏暗。君主昏暗沒有章程，官吏就胡作非爲；官吏胡作非爲，結果俸祿就會無限地增加；俸祿無限地增加，征收的租稅就多；租稅征收多了，官吏就越發富裕。官吏富裕，權勢又大，是由混亂的政事所造成的。明君治國總是挑用能辦事情的人，贊揚忠于職守的人，獎賞有功勞的人。大臣推薦的人要是合乎標准，君主就喜歡，推薦者和被推薦者都壹定得到賞賜；推薦的人不合乎標准，君主就惱怒，推薦者和被推薦者都壹定受到處罰。這樣，進言的人就不敢褊袒自己的父兄而願意推薦有才能的仇人了。君主給臣下的權勢足以執行法令，俸祿足以保證辦好公事，而私利無從産生。所以民衆雖然勞苦，但並不感到官府賦稅重。不要讓任事的人權勢太重，而要使他們得到的寵賞只表現在爵位上；不要讓當官的人謀取私利，而要使他們的利益只表現在俸祿上。所以臣民尊重爵位而看重俸祿。爵祿是君主用來獎賞臣民的，臣民重視君主用來獎賞的爵祿，國家就能治理好。刑罰煩亂，賜名有誤，獎賞和贊揚不當，就會使臣民懷疑，因爲臣民對贊揚和賞賜同樣重視。對受賞的人有所非議，就不能鼓勵立功；對受罰的人有所贊揚，就不能禁止奸邪。明君的做法總是。受獎賞壹定因爲他對國家有功，受贊揚壹定是因爲他爲君主效勞。獎賞和贊揚壹致，貶斥和處罰並行；既然如此，民衆雖然受到賞賜也不感到榮耀。受到重罰的人必有惡名，所以民衆害怕。刑罰是用來禁止奸邪的；臣民害怕刑罰，國家就治理好了。&lt;br /&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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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主威&lt;br /&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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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君主如果表彰個人品德，就會分散自己威勢；如果聽信仁慈說教，就會敗壞法律制度。臣民因爲有法制而畏懼君主，君主卻壓低自己的權勢對待臣下；結果臣下就敢于放肆地觸犯法令，把輕視君主的習慣作爲榮耀。這樣壹來，君主的威勢就分散了。臣民因爲有法制約束而難于違抗君主，君主卻聽信仁慈說教去擾亂法治的推行，結果臣民就會公開追求施舍，熱衷于枉法賄賂的腐敗政治。這樣壹來，法令就被敗壞了。尊崇臣下的私行而分散君主的威勢，施行賄賂而動搖法制；君主聽之任之就要擾亂法，加以制止就要受到誹謗，因而君主地位被人看輕，政府法制被人敗壞。這就形成了所謂沒有法度的國家。明君的治國原則是，不允許臣下靠個人品行得到榮譽，不允許臣下因私家利益得到功名。功名的取得，必須根據國家的法制。在法制規定之外，即使有著別人難以具備的品行，也不能得到表彰；所以臣民就沒有因私利而得到名聲的。設立法度來統壹民衆，用賞罰有信來發揮民衆的作用，用明確稱譽和貶斥的標准來鼓勵好事和禁止壞事。名號、賞罰、法令是三位壹體的。所以大臣有所作爲的話，就在于尊君；民衆有了功勞的話，就在于利君。這就叫做有法度的國家。&lt;br /&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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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name>Eva</name></author>	</en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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