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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奔喪 - 修訂歷史</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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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pdated>2026-06-08T04:42:36Z</updated>
		<subtitle>本 Wiki 上此頁面的修訂歷史</sub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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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Eva：已匯入 1 筆修訂</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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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pdated>2016-12-02T05:42:18Z</updated>
		
		<summary type="html">&lt;p&gt;已匯入 1 筆修訂&lt;/p&gt;
&lt;table class=&quot;diff diff-contentalign-left&quot; data-mw=&quot;interface&quot;&gt;
				&lt;tr style='vertical-align: top;' lang='zh-TW'&gt;
				&lt;td colspan='1' style=&quot;background-color: white; color:black; text-align: center;&quot;&gt;←上個修訂&lt;/td&gt;
				&lt;td colspan='1' style=&quot;background-color: white; color:black; text-align: center;&quot;&gt;於 2016年12月2日 (五) 05:42 的修訂&lt;/td&gt;
				&lt;/tr&gt;&lt;tr&gt;&lt;td colspan='2' style='text-align: center;' lang='zh-TW'&gt;&lt;div class=&quot;mw-diff-empty&quot;&gt;(無差異)&lt;/div&gt;
&lt;/td&gt;&lt;/tr&gt;&lt;/table&gt;</summary>
		<author><name>Eva</name></author>	</entry>

	<entry>
		<id>https://tw.m.18dao.net/index.php?title=%E5%A5%94%E5%96%AA&amp;diff=439352&amp;oldid=prev</id>
		<title>Eva：創建頁面，內容爲“{{引經據典/內容頂部}}  '''奔喪'''  　　奔喪之禮：始聞親喪，以哭答使者，盡哀；問故，又哭盡哀。遂行，日行百裏，不以夜...”</title>
		<link rel="alternate" type="text/html" href="https://tw.m.18dao.net/index.php?title=%E5%A5%94%E5%96%AA&amp;diff=439352&amp;oldid=prev"/>
				<updated>2016-11-29T08:14:32Z</updated>
		
		<summary type="html">&lt;p&gt;創建頁面，內容爲“{{引經據典/內容頂部}}  &amp;#039;&amp;#039;&amp;#039;奔喪&amp;#039;&amp;#039;&amp;#039;  　　奔喪之禮：始聞親喪，以哭答使者，盡哀；問故，又哭盡哀。遂行，日行百裏，不以夜...”&lt;/p&gt;
&lt;p&gt;&lt;b&gt;新頁面&lt;/b&gt;&lt;/p&gt;&lt;div&gt;{{引經據典/內容頂部}}&lt;br /&gt;
&lt;br /&gt;
'''奔喪'''&lt;br /&gt;
&lt;br /&gt;
　　奔喪之禮：始聞親喪，以哭答使者，盡哀；問故，又哭盡哀。遂行，日行百裏，不以夜行。唯父母之喪，見星而行，見星而舍。若未得行，則成服而後行。過國至竟，哭盡哀而止。哭辟市朝。望其國竟哭。至于家，入門左，升自西階，殡東，西面坐，哭盡哀，括發袒，降堂東即位，西鄉哭，成踴，襲绖于序東，絞帶。反位，拜賓成踴，送賓，反位；有賓後至者，則拜之，成踴、送賓皆如初。衆主人兄弟皆出門，出門哭止；阖門，相者告就次。于又哭，括發袒成踴；于三哭，猶括發袒成踴。三日，成服，拜賓、送賓皆如初。&lt;br /&gt;
&lt;br /&gt;
　　奔喪者非主人，則主人爲之拜賓送賓。奔喪者自齊衰以下，入門左中庭北面哭盡哀，免麻于序東，即位袒，與主人哭成踴。于又哭、三哭皆免袒，有賓則主人拜賓、送賓。丈夫婦人之待之也，皆如朝夕哭，位無變也。&lt;br /&gt;
&lt;br /&gt;
　　奔母之喪，西面哭盡哀，括發袒，降堂東即位，西鄉哭，成踴，襲免绖于序東，拜賓、送賓，皆如奔父之禮，于又哭不括發。婦人奔喪，升自東階，殡東，西面坐，哭盡哀；東髽，即位，與主人拾踴。奔喪者不及殡，先之墓，北面坐，哭盡哀。主人之待之也，即位于墓左，婦人墓右，成踴盡哀括發，東即主人位，绖絞帶，哭成踴，拜賓，反位，成踴，相者告事畢。遂冠歸，入門左，北面哭盡哀，括發袒成踴，東即位，拜賓成踴。賓出，主人拜送；有賓後至者則拜之成踴；送賓如初。衆主人兄弟皆出門，出門哭止，相者告就次。于又哭，括發成踴；于三哭，猶括發成踴。三日成服，于五哭，相者告事畢。爲母所以異于父者，壹括發，其余免以終事，他如奔父之禮。&lt;br /&gt;
&lt;br /&gt;
　　齊衰以下不及殡：先之墓，西面哭盡哀，免麻于東方，即位，與主人哭成踴，襲。有賓則主人拜賓、送賓；賓有後至者，拜之如初。相者告事畢。遂冠歸，入門左，北面哭盡哀，免袒成踴，東即位，拜賓成踴，賓出，主人拜送。于又哭，免袒成踴；于三哭，猶免袒成踴。三日成服，于五哭，相者告事畢。&lt;br /&gt;
&lt;br /&gt;
　　聞喪不得奔喪，哭盡哀；問故，又哭盡哀。乃爲位，括發袒成踴，襲绖絞帶即位，拜賓反位成踴。賓出，主人拜送于門外，反位；若有賓後至者，拜之成踴，送賓如初。于又哭，括發袒成踴，于三哭，猶括發袒成踴，三日成服，于五哭，拜賓送賓如初。若除喪而後歸，則之墓，哭成踴，東括發袒绖，拜賓成踴，送賓反位，又哭盡哀，遂除，于家不哭。主人之待之也，無變于服，與之哭，不踴。自齊衰以下，所以異者，免麻。&lt;br /&gt;
&lt;br /&gt;
　　凡爲位，非親喪，齊衰以下，皆即位哭盡哀，而東免绖，即位，袒、成踴、襲，拜賓反位，哭成踴，送賓反位，相者告就次。三日，五哭卒，主人出送賓；衆主人兄弟皆出門，哭止。相者告事畢。成服拜賓。若所爲位家遠，則成服而往。齊衰，望鄉而哭；大功，望門而哭；小功，至門而哭；缌麻，即位而哭。哭父之黨于廟；母妻之黨于寢；師于廟門外；朋友于寢門外；所識于野張帷。凡爲位不奠。哭天子九，諸侯七，卿大夫五，士三。大夫哭諸侯，不敢拜賓。諸臣在他國，爲位而哭，不敢拜賓。與諸侯爲兄弟，亦爲位而哭。凡爲位者壹袒。所識者吊，先哭于家而後之墓，皆爲之成踴，從主人北面而踴。凡喪，父在父爲主；父沒，兄弟同居，各主其喪。親同，長者主之；不同，親者主之。聞遠兄弟之喪，既除喪而後聞喪，免袒成踴，拜賓則尚左手。無服而爲位者，唯嫂叔；及婦人降而無服者麻。凡奔喪，有大夫至，袒，拜之，成踴而後襲；于士，襲而後拜之。&lt;br /&gt;
&lt;br /&gt;
==翻譯==&lt;br /&gt;
&lt;br /&gt;
　　奔喪的禮節：剛壹聽到父親（或母親）去世的噩耗，二話不講，只用哭泣回答使者，盡情地痛哭；然後向使者詢問父母去世的原因，聽過使者的敘述以後，接著又哭，盡情地痛哭。于是就動身上路。每天的行程是壹百裏，白天趕路，夜間住下休息。只有奔父母之喪，在天上還可以看到星鬥時就早早起身趕路，到晚上滿天星鬥時才停下來休息。如果由于某種原因不能馬上動身奔喪，也可以在三天成服之後再動身。在奔喪的路上，每經過壹個國家的國境線都要哭，哭到充分發泄了心中的悲哀爲止。哭時要避開集市。望見本國的國境要哭，而且從此以後就哭不絕聲了。&lt;br /&gt;
&lt;br /&gt;
　　到了家門口，從門的左面進去，從西階登堂，走到靈樞東面，面朝西而跪，放聲痛哭，盡哀而止，這時候要脫去吉冠，用麻繩束發，袒露左臂；然後從西階下堂，在昨階之東就位，面朝西痛哭，同時還要跺腳；然後到東序東邊穿好衣服，戴上麻經，系上絞帶；然後再回到昨階東邊主人的位置，拜謝賓客，跺腳大哭；然後將賓客送到殡宮門外，再回到昨階東邊主人的位置。如果有的賓客遲到，作主人的還要向他們拜謝，跺腳大哭，送客出門，都和剛才所作的壹樣。送過賓客之後，主人的庶兄弟、堂兄弟都走出殡宮門，出門以後就停止哭泣，然後阖上殡宮的門，贊禮的相就告訴主人該到倚廬去了。第二天早晨哭靈的時候，仍然用麻繩束發，袒露左臂，跺腳大哭。第三天早晨哭靈的時候，’還是用麻繩束發，袒露左臂，跺腳大哭。第四天才把整套喪服穿戴齊備，但”對于來吊唁的賓客的拜謝和送出，其禮數仍和第壹天壹樣。&lt;br /&gt;
&lt;br /&gt;
　　奔喪的人如果不是主人，那麽對于前來吊唁的賓客人替他拜謝和送出。奔喪的人如果是齊衰以下的親屬，就由主在到達家門以後，從門的左邊進去，站在院子當中，面向北，放聲痛哭，盡哀而止；然後到東序東邊脫去吉冠，戴上免，系上麻腰帶，再站到自己應站的位置上袒露左臂，主人跺腳痛哭，自己也跟著跺腳痛哭。在第二天早晨、第三天早晨哭靈時，其打扮、其禮數也都和第壹天剛到家時壹樣。如果有賓客前來吊唁，就由主人替他拜賓、送賓。主人、主婦對于奔喪者的到來，都是站在朝夕哭時的位置上等待，不因奔喪者的到來而有所改變。&lt;br /&gt;
&lt;br /&gt;
　　嫡子奔母之喪，也是到了家門口，從門的左邊進去，從西階登堂，走到靈樞東面，面朝西而跪，放聲痛哭，盡哀而止；然後脫去吉冠，用麻繩束發，袒露左臂；然後從西階下堂，在昨階之東就位，面朝西痛哭，同時跺腳；然後戴上免，腰間系上麻帶。賓客前來吊唁，嫡子的拜賓、送賓之禮都和奔父喪時壹樣。只是在第二天早晨哭靈時就不再用麻繩束發，而是戴上免。&lt;br /&gt;
&lt;br /&gt;
　　婦人奔喪，是從堂東的側階上堂，走到靈樞的東邊跪下，放聲大哭，盡哀而止髻，再走到自己的哭位上。然後到東序去掉裹發的緬與主人輪流跺腳痛哭。面朝西露出發&lt;br /&gt;
&lt;br /&gt;
　　爲父親奔喪的人如果沒有趕在停殡待葬期間到家，那就要先到墓地上去，面向北而跪，放聲痛哭，盡哀而止。在家代他主持喪事的人接待他的禮數，是在墓左就位，婦人在墓右就位。奔喪者跺腳痛哭，盡哀而止，用麻繩束發；然後到墓的東邊就主人之位，戴上麻續，系上紋帶，跺腳痛哭；拜謝前來吊唁的賓客，回到原位，跺腳痛哭。這時候贊禮的相宣布哭墓的事情結束。奔喪者于是戴上帽子，回到家門口，從門的左邊進去；面向北，放聲痛哭，盡哀而止；然後用麻繩束發，袒露左臂，跺腳痛哭；然後到昨階之東就位，拜謝賓客，跺腳痛哭。賓客退出，主人拜送到門外。有的賓客吊唁來晚了，主人仍然是拜謝、跺腳痛哭、送客這壹套禮數，和開始的時候壹樣。這時候，主人的庶兄弟、堂兄弟都退出殡宮的門，出了門就要停止哭泣，贊禮的相就告訴主人該到倚廬去了。在第二天早晨哭靈的時候，用麻繩束發，跺腳痛哭。在第三天早晨哭靈的時候，仍然如此。第四天才把整套的喪服穿戴齊備。在第五天早晨哭靈的時候，贊禮的相宣告在殡宮要做的事已經結束。爲母親奔喪的人如果沒有趕在停殡待葬期間到家”只有在從墓地剛回到家裏時用麻繩束發壹次，其余的時候都是戴著免行事，除了這壹點以外，其余的禮數都和奔父之喪壹樣。&lt;br /&gt;
&lt;br /&gt;
　　奔齊衰以下親屬之喪，如果來不及在停殡待葬期間趕回，就要先到墓地，面朝西痛哭，盡哀爲止。在墓的東邊脫去吉冠，戴上免，腰間系上麻帶，然後就位，和主人壹道痛哭跺腳，然後穿好衣服。有賓客來吊，就由主人拜賓、送賓。來吊的賓客如有遲到者，拜賓、送賓的事仍由主人承擔，就像剛才壹樣。贊禮的相宣告哭墓的事完畢。奔喪者于是戴上帽子，回到家門口，從門的左邊進去，面向北而哭，盡哀爲止；然後戴上免，袒露左臂，跺腳痛哭；然後在昨階之東就位，主人爲之拜賓，而奔喪者跺腳痛哭。來吊的賓客退出，主人拜謝送出門外。在第二天哭靈的時候，戴上免，袒露左臂，跺腳痛哭。在第三天哭靈的時候，仍然如此。第四天才把喪服穿戴齊備，在第五天哭靈之後，贊禮的相就宣布．奔喪禮結束。&lt;br /&gt;
&lt;br /&gt;
　　聽到父母的噩耗而又不能奔喪，在這種情況下的禮節是：放聲痛哭，盡哀爲止；然後向使者詢問父母去世的原因，問罷，又放聲痛哭，盡哀爲止。于是趕忙安排靈堂，設立哭位，用麻繩束發，袒露左臂，跺腳痛哭；然後穿好衣服，戴上麻紐，系上絞帶，在昨階下就主人之位；拜謝前來吊唁的賓客，拜謝之後回到原位，跺腳痛哭。來賓退出，主人拜送于門外，然後又返回原位。如果有的賓客來吊唁時遲到了，主人照樣要表示拜謝，跺腳痛哭，送客出門，就像接待沒有遲到的賓客那樣。第二天哭靈的時候，用麻繩束發，袒露左臂，跺腳痛哭。在第三天哭靈的時候，還仍然如此。到第四天才把整套喪服穿戴齊備。在第五天哭靈的時候，拜賓、送賓的禮數和第壹天壹樣。&lt;br /&gt;
&lt;br /&gt;
　　如果奔喪者是在家人除去喪服之後方才歸家，那就要先到墓地上去，痛哭跺腳；然後到墓東就主人之位，用麻繩束發，袒露左臂，戴上麻紐，然後拜謝來吊唁的賓客，返回原位跺腳痛哭，送賓出門；然後回到原位，又痛哭到盡哀爲止，于是除去孝服。回到家中就不再哭了。原先在家代爲主持喪事的人在接待奔喪者時，可以不再脫下吉服而改穿孝服，可以陪著奔喪者壹道哭泣，但不再跺腳。齊衰以下的親屬在家人除去喪服之後方才歸家，其奔喪的禮數和上邊講的基本相同；所不同的只是在墓地上頭上戴免，腰間系上麻帶，而不再用麻繩束發和袒露左臂。&lt;br /&gt;
&lt;br /&gt;
　　凡是在外地排列遙哭的位置衰以下的喪事，都要各就各位，吉冠，戴上免·，腰間系上麻帶；只要不是父母的喪事，壹而是齊痛哭盡哀；然後走到東序，脫下然後就位，袒露左臂，跺腳痛哭；然後穿好衣服，拜謝前來吊唁的賓客；然後返回原位，又痛哭跺腳；然後送走來賓，返回原位，于是贊禮的相就宣告居喪的人該到門外守喪的廬舍中去了。在三天之內哭夠了五次，哭泣于是停止。贊禮的相宣告禮畢。第四天將喪服穿戴齊備，如有賓客來吊，則拜謝之。如果設立哭位之家離自己的住處遙遠，就可以在成服之後前往。&lt;br /&gt;
&lt;br /&gt;
　　奔喪者與死者的關系如果是齊衰之親，那就要在望見家鄉時開始哭不絕聲；如果是大功之親，那就要在望見家門時開始哭不絕聲；如果是小功之親，那就要在走到家門口時開始哭不絕聲；如果是紹麻之親，那就要在就位以後才哭不絕聲。同姓而無服的族人死了，就到祖廟裏哭他壹次；母親或妻子的族人死了，就在寢室裏哭他壹次；老師死了，就在廟門外哭他壹次；朋友死了，就在寢室門外哭他壹次；曾經禮相往來的人死了，就在野外張開篩慢，在裏面哭他壹次。凡是因故不能奔喪而在國外設位而哭，壹律不必致奠。臣下聽到君上的死訊，未能奔喪，爲位而哭，其規定是：爲天子哭九天，爲諸侯哭七天，爲卿大夫哭五天，爲士哭三天。大夫在別國爲位哭其舊君，如有賓客來吊，自己不敢以主人自居而表示拜謝。出使他國的臣子，在他國爲位哭自己的國君，如有賓客來吊，也不敢以主人自居而表示拜謝。諸侯出嫁到別國的姑、姊妹死了，諸侯也是在本國爲位遙哭，如有賓客來吊，自己也不敢以主人自居而表示拜謝。凡是在國外爲位而哭，只是在聞喪的當天袒露左臂壹次，以後就不必了。&lt;br /&gt;
&lt;br /&gt;
　　死者的朋友和好友從外地前來吊唁，來到時死者已經下葬，這就要先到死者家中去哭，然後再到墓地去哭；無論是在家中哭還是在墓地哭，哭的時候都要跺腳，而沮．都是跟著主人，面向北，和主人交替跺腳。&lt;br /&gt;
&lt;br /&gt;
　　凡是辦理喪事，只要父親健在，就由父親作喪主；如果父親去世，兄弟即令尚未分家，也是各自主持自己妻子兒女的喪事。如果大家都和死者壹般親，那就由其中的年長者主持喪事；如果大家和死者的關系有親有疏，那就由與死者關系最親近的人主持喪事。聽到遠房兄弟的死訊很晚，是在除喪以後才聽到的，其禮節是頭上戴免，袒露左臂，跺腳痛哭，但在拜謝前來吊唁的賓客時卻是采用吉拜的方式：將左手放在右手上面。沒有喪服關系卻要站在按照親疏排定的位置上哭泣的，只有嫂子與小叔之間，以及本來有服但因出嫁降爲無服的族姑、族姊妹之間，但要將吊服上的葛續改作麻續。凡是士奔喪到家作爲主人正在行禮的時候，如果有大夫前來吊唁，那就要先袒露左臂，向大夫拜謝，跺腳痛哭之後再穿好衣服；如果是士前來吊唁，那就要在穿好衣服以後才對他拜謝。&lt;br /&gt;
&lt;br /&gt;
&lt;br /&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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