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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節葬(下) - 修訂歷史</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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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pdated>2026-06-10T20:17:26Z</updated>
		<subtitle>本 Wiki 上此頁面的修訂歷史</sub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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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Eva：已匯入 1 筆修訂</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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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pdated>2016-12-19T07:21:33Z</updated>
		
		<summary type="html">&lt;p&gt;已匯入 1 筆修訂&lt;/p&gt;
&lt;table class=&quot;diff diff-contentalign-left&quot; data-mw=&quot;interface&quot;&gt;
				&lt;tr style='vertical-align: top;' lang='zh-TW'&gt;
				&lt;td colspan='1' style=&quot;background-color: white; color:black; text-align: center;&quot;&gt;←上個修訂&lt;/td&gt;
				&lt;td colspan='1' style=&quot;background-color: white; color:black; text-align: center;&quot;&gt;於 2016年12月19日 (一) 07:21 的修訂&lt;/td&gt;
				&lt;/tr&gt;&lt;tr&gt;&lt;td colspan='2' style='text-align: center;' lang='zh-TW'&gt;&lt;div class=&quot;mw-diff-empty&quot;&gt;(無差異)&lt;/div&gt;
&lt;/td&gt;&lt;/tr&gt;&lt;/table&gt;</summary>
		<author><name>Eva</name></author>	</entry>

	<entry>
		<id>https://tw.m.18dao.net/index.php?title=%E7%AF%80%E8%91%AC(%E4%B8%8B)&amp;diff=439954&amp;oldid=prev</id>
		<title>Eva：創建頁面，內容爲“{{引經據典/內容頂部}}  　　子墨子言曰：“仁者之爲天下度也，辟之無以異乎孝子之爲親度也。”今孝子之爲親度也，將奈...”</title>
		<link rel="alternate" type="text/html" href="https://tw.m.18dao.net/index.php?title=%E7%AF%80%E8%91%AC(%E4%B8%8B)&amp;diff=439954&amp;oldid=prev"/>
				<updated>2016-12-19T06:43:34Z</updated>
		
		<summary type="html">&lt;p&gt;創建頁面，內容爲“{{引經據典/內容頂部}}  　　子墨子言曰：“仁者之爲天下度也，辟之無以異乎孝子之爲親度也。”今孝子之爲親度也，將奈...”&lt;/p&gt;
&lt;p&gt;&lt;b&gt;新頁面&lt;/b&gt;&lt;/p&gt;&lt;div&gt;{{引經據典/內容頂部}}&lt;br /&gt;
&lt;br /&gt;
　　子墨子言曰：“仁者之爲天下度也，辟之無以異乎孝子之爲親度也。”今孝子之爲親度也，將奈何哉？曰：親貧則從事乎富之；人民募，則從事乎衆之；衆亂，則從事乎治之。當其于此也，亦有力不足，財不贍，智不智，然後已矣。無敢舍余力，隱謀遺利，而不爲親爲之者矣。若三務者，孝子之爲親度也，既若此矣。雖仁者之爲天下度，亦猶此也。曰：天下貧，則從事乎富之；人民寡，則從事乎衆之；衆而亂，則從事乎治之。當其于此，亦有力不足，財不贍，智不智，然後巳矣。無敢舍余力，隱謀遺利，而不爲天下爲之者矣。若三務者，此仁者之爲天下度也，既若此矣。&lt;br /&gt;
&lt;br /&gt;
　　今逮至昔者，三代聖王既沒，天下失義。後世之君子，或以厚葬久喪，以爲仁也義也，孝子之事也；或以厚葬久喪，以爲非仁義，非孝子之事也。曰二子者，言則相非，行即相反，皆曰吾上祖述堯、舜、禹、湯、文、武、之道者也。而言即相非，行即相反，于此乎後之君子，皆疑惑乎二子者言也。若苟疑惑乎之二子者言，然則姑嘗傳而爲政乎國家萬民而觀之。計厚葬久喪，奚當此三利者？我意若使法其言，用其謀，厚葬久喪，實可以富貧衆寡，定危治亂乎！此仁也義也，孝子之事也，爲人謀者，不可不勸也。仁者將興之天下，誰賈而使民譽之，終勿廢也。意亦使法其言，用其謀，厚葬久喪，實不可以富貧衆寡，定危理亂乎！此非仁非義，非孝子之事也。爲人謀者，不可不沮也。仁者將求除之天下，相廢而使人非之，終身勿爲。且故興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令國家百姓之不治也，自古及今，未嘗之有也。&lt;br /&gt;
&lt;br /&gt;
　　何以知其然也？今天下之士君子，將猶多皆疑惑厚葬久喪之爲中是非利害也。故子墨子言曰：“然則姑嘗稽之，今雖毋法執厚葬久喪者言，以爲事乎國家。”此存乎王公大人有喪者，曰棺椁必重，葬埋必厚，衣衾必多，文繡必繁，丘隴必巨；存乎匹夫賤人死者，殆竭家室；存乎諸侯死者，虛車府，然後金玉珠玑比乎身，綸組節約，車馬藏乎圹，又必多爲屋幕、鼎鼓、幾梃、壺濫，戈劍、羽旄、齒革，寢而埋之。滿意。若送從，曰天子殺殉，衆者數百，寡者數十；將軍、大夫殺殉，衆者數十，寡者數人。&lt;br /&gt;
&lt;br /&gt;
　　處喪之法，將奈何哉？曰：哭泣不秩，聲翁，衰绖垂涕，處倚廬，寢苫枕塊，又相率強不食而爲饑，薄衣而爲寒。使面目陷陬，顔色黧黑，耳目不聰明，手足不勁強，不可用也。又曰：上士之操喪也，必扶而能起，杖而能行，以此共三年。若法若言，行若道，使王公大人行此，則必不能蚤朝五官六府，辟草木，實倉禀。使農夫行此，則必不能蚤出夜入，耕稼樹藝。使百工行此，則必不能修舟車，爲器皿矣。使婦人行此，則必不能夙興夜寐，紡績織纴。細計厚葬，爲多埋賦之財者也；計久喪，爲久禁從事者也。財以成者，扶而埋之；後得生者，而久禁之。以此求富，此譬猶禁耕而求獲也，富之說無可得焉。&lt;br /&gt;
&lt;br /&gt;
　　是故求以富家，而既已不可矣，欲以衆人民，意者可邪？其說又不可矣！今唯無以厚葬久喪者爲政：君死，喪之三年；父母死，喪之三年；妻與後子死者，五皆喪之三年。然後伯父、叔父、兄弟、孽子其；族人五月；姑姊甥舅皆有月數，則毀瘠必有制矣。使面目陷（耳最），顔色黧黑，耳目不聰明，手足不勁強，不可用也。又曰上士操喪也，必扶而能起，杖而能行，以此共三年。若法若言，行若道，苟其饑約又若此矣；是故百姓冬不仞寒，夏不仞暑，作疾病死者，不可勝計也。此其爲敗男女之交多矣。以此求衆，譬猶使人負劍而求其壽也。衆之說無可得焉。&lt;br /&gt;
&lt;br /&gt;
　　是故求以衆民人，而既以不可矣。欲以治刑政，意者可乎？其說又不可矣。今唯無以厚葬久喪者爲政，國家必貧，人民必寡，刑政必亂。若法若言，行若道：使爲上者行此，則不能聽治；使爲下者行此，則不能從事。上不聽治，刑政必亂；下不從事，衣食之財必不足。若苟不足，爲人弟者，求其兄而不得，不弟弟必將怨其兄矣；爲人子者，求其親而不得，不孝子必是怨其親矣；爲人臣者，求之君而不得，不忠臣必且亂其上矣。是以僻淫邪行之民，出則無衣也，入則無食也，內續奚吾，並爲淫暴，而不可勝禁也。是故盜賊衆而治者寡。夫衆盜賊而寡治者，以此求治，譬猶使人三還而毋負己也。治之說無可得焉。&lt;br /&gt;
&lt;br /&gt;
　　是故求以治刑政，而既已不可矣，欲以禁止大國之攻小國也，意者可邪？其說又不可矣。是故昔者聖王既沒，天下失義，諸侯力征，南有楚、越之王，而北有齊、晉之君，此皆砥砺其卒伍，以攻伐並兼爲政于天下。是故凡大國之所以不攻小國者，積委多，城郭修，上下調和，是故大國不耆攻之。無積委，城郭不修，上下不調和，是故大國耆攻之。今唯毋以厚葬久喪者爲政，國家必貧，人民必寡，刑政必亂。若苟貧，是無爲積委也；若苟寡，是城郭、溝渠者寡也；若苟亂，是出戰不克，入守不固。&lt;br /&gt;
&lt;br /&gt;
　　此求禁止大國之攻小國也，而既已不可矣，欲以幹上帝鬼神之福，意者可邪？其說又不可矣。今唯毋以厚葬久喪者爲政，國家必貧，人民必寡，刑政必亂。若苟貧，是資盛酒醴不淨潔也；若苟寡，是事上帝鬼神者寡也；若苟亂，是祭祀不時度也。今又禁止事上帝鬼神，爲政若此，上帝鬼神始得從上撫之曰：“我有是人也，與無是人也，孰愈？”曰：“我有是人也，與無是人也，無擇也。”則惟上帝鬼神，降之罪厲之禍罰而棄之，則豈不亦乃其所哉？&lt;br /&gt;
&lt;br /&gt;
　　是古聖王制爲葬埋之法，曰：“棺三寸，足以朽體，衣衾三領，足以覆惡。以及其葬也，下毋及泉，上毋通臭，壟若參耕之畝，則止矣。”死者既以葬矣，生者必無久哭，而疾而從事，人爲其所能，以交相利也。此聖王之法也。&lt;br /&gt;
&lt;br /&gt;
　　今執厚葬久喪者之言曰：“厚葬久喪，雖使不可以富貧、衆寡、定危、治亂，然此聖王之道也。”子墨子曰：“不然。昔者堯北教乎八狄，道死，葬蛩山之陰，衣衾三領，谷木之棺，葛以緘之，既犯而後哭，滿坎無封。巳葬，而牛馬乘之。舜西教乎七戎，道死，葬南己之市，衣衾三領，谷木之棺，葛以緘之。已葬，而市人乘之。禹東教乎九夷，道死，葬會稽之山，衣衾三領，桐棺三寸，葛以緘之，絞之不合，通之不坎，土地之深，下毋及泉，上毋通臭。既葬，收余壤其上，壟若參耕之畝，則止矣。若以此若三聖王者觀之，則厚葬久喪，果非聖王之道。故三王者，皆貴爲天子，富有天下，豈憂財用之不足哉？以爲如此葬埋之法。”&lt;br /&gt;
&lt;br /&gt;
　　今王公大人之爲葬埋，則異于此。必大棺中棺，革阓三操，璧玉即具，戈劍、鼎鼓、壺濫、文繡、素練、大鞅萬領、輿馬、女樂皆具，曰：必捶（土余）差通，壟雖凡山陵。此爲辍民之事，靡民之財，不可勝計也，其爲毋用若此矣。&lt;br /&gt;
&lt;br /&gt;
　　是故子墨子曰：“鄉者，吾本言曰：意亦使法其言，用其謀，計厚葬久喪，請可以富貧、衆寡、定危、治亂乎？則仁也，義也，孝子之事也！爲人謀者，不可不勸也；意亦使法其言，用其謀，若人厚葬久喪，實不可以富貧、衆寡、定危、治亂乎？則非仁也，非義也，非孝子之事也！爲人謀者，不可不沮也。是故求以富國家，甚得貧焉；欲以衆人民，甚得寡焉；欲以治刑政，甚得亂焉；求以禁止大國之攻小國也，而既已不可矣；欲以幹上帝鬼神之福，又得禍焉。上稽之堯、舜、禹、湯、文、武之道，而政逆之；下稽之桀、纣、幽、厲之事，猶合節也。若以此觀，則厚葬久喪，其非聖王之道也。&lt;br /&gt;
&lt;br /&gt;
　　今執厚葬久喪者言曰：”厚葬久喪，果非聖王之道，夫胡說中國之君子，爲而不巳，操而不擇哉？”子墨子曰：“此所謂便其習、而義其俗者也。”昔者越之東，有輆述之國者，其長子生，則解而食之，謂之“宜弟”；其大父死，負其大母而棄之，曰“鬼妻不可與局處。”此上以爲政，下以爲俗，爲而不巳，操而不擇，則此豈實仁義之道哉？此所謂便其習，而義其俗者也。楚之南，有炎人國者，其親戚死，朽其肉而棄之，然後埋其骨，乃成爲孝子。秦之西，有儀渠之國者，其親戚死，聚柴薪而焚之，熏上謂之“登遐”，然後成爲孝子。此上以爲政，下以爲俗，爲而不已，操而不擇，則此豈實仁義之道哉？此所謂便其習，而義其俗者也。若以此若三國者觀之，則亦猶薄矣；若中國之君子觀之，則亦猶厚矣。如彼則大厚，如此則大薄，然則葬埋之有節矣。故衣食者，人之生利也，然且猶尚有節；葬埋者，人之死利也，夫何獨無節于此乎？子墨子制爲葬埋之法，曰：“棺三寸，足以朽骨；衣三領，足以朽肉。掘地之深，下無沮漏，氣無發泄于上，壟足以期其所，則止矣。哭往哭來，反，從事乎衣食之財，佴乎祭祀，以致孝于親。”故曰子墨子之法，不失死生之利者，此也。&lt;br /&gt;
&lt;br /&gt;
　　故子墨子言曰：“今天下之士君子，中請將欲爲仁義，求爲上士，上欲中聖王之道，下欲中國家百姓之利，故當若節喪之爲政，而不可不察此者也。”&lt;br /&gt;
&lt;br /&gt;
==翻譯==&lt;br /&gt;
&lt;br /&gt;
　　墨子說道：“仁者爲天下謀劃，就像孝子給雙親謀劃壹樣沒有分別。”現在的孝子爲雙親謀劃，將怎麽樣呢？即是：雙親貧窮，就設法使他們富裕；人數少了，就設法使其增加；人多混亂，就設法治理。當他在這樣做的時候，也有力量不足、財用不夠、智謀不足知，然後才罷了的。但沒有人敢于舍棄余力，隱藏智謀、遺留財利，而不爲雙親辦事的。像上面這三件事，孝子爲雙親打算，已經如此了。&lt;br /&gt;
&lt;br /&gt;
　　即使仁者爲天下謀劃，也像這樣。即是：天下貧窮，就設法使之富足；人民稀少，就設法使之增多；人多混亂，就設法治理。當他在這樣做的時候，也有力量不足、財用不夠、智力不足知，然後才罷了的。但沒有人敢舍棄余力、隱藏智謀、遺留財利，而不爲天下辦事的。像上面這三件事，仁者爲天下謀劃，已經如此了。&lt;br /&gt;
&lt;br /&gt;
　　到了往古三代聖王已死的今天，天下喪失了義。後世的君子，有的以厚葬久喪爲仁、義，是孝子（應該做）的事；有的以厚葬久喪爲不仁、不義，不是孝子（應該做）的事。這兩種人，言論相攻，行爲相反，都說：“我是上法堯、舜，禹、湯、文王、武王的大道。”但是（他們）言論相攻，行爲相反，于是乎後世的君子都對二者的說法感到疑惑。如果壹旦對二人的說法感到疑惑，那麽姑且試著把他們的主張廣泛地實施于治理國家和人民，從而加以考察，衡量厚葬久喪在哪壹方面能符合（ “富、衆、治”）三種利益。假使仿照他們的說法，采用他們的計謀，若厚葬久喪確實可以使貧者富、寡者衆，可以使危者安、亂者治，這就是仁的、義的，是孝子應做的事，替人謀劃者不能不勉勵（他）去做。仁者將謀求在天下興辦它，設法宣揚而使百姓贊譽它，永不廢棄。假使仿照他們的說法，采用他們的計謀，若厚葬久喪確實不可以使貧者富、寡者衆，不可以使危者安、亂者治，這就是不仁的、不義的，不是孝子應做的事，替人謀劃者不能不阻止他去做。仁者將謀求在天下除掉它，相互廢棄它，並使人們非難它，終身不去做。&lt;br /&gt;
&lt;br /&gt;
　　所以說興起天下的大利，除去天下的公害，而使國家百姓不能得到治理的，從古至今還不曾有過。從何知道是這樣呢？現在天下的士君子們，對于厚葬久喪的是非利害，大多疑惑不定。所以墨子說道：“既然如此，那麽我們姑且來考察壹下現在效法執行厚葬久喪之人的言論，用以治理國家。”這種情況存在于王公大人有喪事者的家中，則說棺木必須多層，葬埋必須深厚，死者衣服必須多件，隨葬的文繡必須繁富，墳墓必須高大。（這種情況）存在于匹夫賤民的家中，（則他們）也必竭盡家産。諸侯死了，使府庫貯藏之財爲之壹空，然後將金玉珠寶裝飾在死者身上，用絲絮組帶束住，並把車馬埋藏在圹穴中，又必定要多多制造帷幕帳幔、鍾鼎、鼓、幾筵、酒壺、鏡子、戈、劍、羽旄、象牙、皮革，置于死者寢宮而埋掉，然後才滿意。至于殉葬，天子、諸侯死後所殺的殉葬者，多的數百，少的數十；將軍、大夫死後所殺的殉葬者，多的數十，少的數人。居喪的方法，又將怎麽樣呢？即是：哭泣無時，不相更代，披衰系绖，垂下眼淚，住在（守喪期所住的）倚廬中，睡在草墊上，枕著土塊。又競相強忍著不吃而任自己饑餓，衣服穿得單薄而任自己寒冷。使自己面目幹瘦，顔色黝黑，耳朵不聰敏，眼睛不明亮，手足不強勁，（因之）不能做事情。又說：上層士人守喪，必須攙扶才能起來，拄著拐杖才能行走。按此方式生活三年。假若效法這種言論，實行這種主張，使王公大人依此而行，那麽必定不能上早朝；（使士大夫依此而行，那麽必定不能治理五官六府、開辟草木荒地和使倉庫糧食充實；使農夫依此而行，那麽必定不能早出晚歸，耕作種植；使工匠依此而行，那麽必定不能修造船、車，制作器皿；使婦女依此而行，那麽必定不能早起晚睡，去紡紗績麻織布。仔細計算厚葬之事，實在是大量埋掉錢財；計算長久服喪之事，實在是長久禁止人們去做事。財産已形成了的，掩在棺材裏埋掉了；喪後應當生産的，又被長時間禁止。用這種做法去追求財富，就好像禁止耕田而想求收獲壹樣。&lt;br /&gt;
&lt;br /&gt;
　　所以，（用厚葬久喪）要使國富家足，既已不可能了。而要以此使人民數量增加，或許可以吧？（然而）這種說法又是不行的。現在以厚葬久喪的原則去治理國家，國君死了，服喪三年；父母死了，服喪三年，妻與嫡長子死了，又都服喪三年。然後伯父、叔父、兄弟、自己的衆庶子死了服喪壹年；近支親屬死了服喪五個月；姑父母、姐姐、外甥、舅父母死了，服喪都有壹定月數，那麽，喪期中的哀毀瘦損必定有制度規定了。使（自己）面目幹瘦，顔色黝黑，耳朵不聰敏，眼睛不明亮，手足不強健，因之不能做事情。又說：上層士人守喪，必須攙扶才能站起，拄著拐杖才能行走。按此方式生活三年。假如效法這種言論，實行這種主張，則他們饑餓縮食，又像這樣了。因此百姓冬天忍不住●冷，夏天忍不住酷暑，生病而死的，不可勝數。這樣就會大量地損害男女之間的交構。以這種做法追求增加人口，就好像使人伏身劍刃而尋求長壽。人口增多的說法已不可實現了。&lt;br /&gt;
&lt;br /&gt;
　　所以追求使人口增多，既已不可能了。而想以此治理刑事政務，也許可以吧？這種說法又是不行的。現在以厚葬久喪的原則治理政事，國家必定會貧窮，人民必定會減少，刑政必定會混亂。假如效法這種言論，實行這種主張，使居上位的人依此而行，就不可能聽政治國；使在下位的人依此而行，就不可能從事生産。居上位的不能聽政治國，刑事政務就必定混亂；在下位的不能從事生産，衣食之資就必定不足。假若不足，做弟弟的向兄長求索而沒有所得，不恭順的弟弟就必定要怨恨他的兄長；做兒子的求索父母而沒有所得，不孝的兒子就必定要怨恨他的父母；做臣子的求索君主而沒有所得，不忠的臣子就必定要叛亂他的君上。所以品行淫邪的百姓，出門就沒有衣穿，回家就沒有飯吃，內心積有恥辱之感，壹起去做邪惡暴虐之事，多得無法禁止。因此盜賊衆多而治安好的情況減少。倘使盜賊增多而治安不善，用這種做法尋求治理。就好像把人多次遣送回去而要他不背叛自己。（厚葬久喪）而使國家治理的說法已是不可實現了。&lt;br /&gt;
&lt;br /&gt;
　　所以追求使刑政得治，既已不可能了。而想以此禁止大國攻打小國，也許還可以吧？這種說法也是不行的。從前的聖王已離開人世，天下喪失了正義，諸侯用武力征伐。南邊有楚、越二國之王，北邊有齊、晉二國之君，這些君主都訓練他們的士卒，用以在天下攻伐兼並、發令施政。大凡大國不攻打小國的緣故，是因爲小國積貯多，城郭修固，上下和協，所以大國不喜歡攻打它們。如果小國沒有積貯，城郭不修固，上下不和協，所以大國就喜歡攻打它們。現在以主張厚葬久喪的人主持政務，國家必定會貧窮，人民必定會減少，刑事政務必定會混亂。如果國家貧窮，就沒有什麽東西可以用來積貯；如果人口減少，這樣修城郭、溝渠的人就少了；如果刑政混亂，這樣出戰就不能勝利，入守就不能牢固。&lt;br /&gt;
&lt;br /&gt;
　　用厚葬久喪尋求禁止大國攻打小國，既已不可能了。而想用它求得上帝、鬼神賜福，也許可以吧？這種說法也是不行的。現在以主張厚葬久喪的人主持政務，國家必定貧窮，人民必定減少，刑法政治必定混亂。如果國家貧窮，那麽祭祀的資盛酒醴就不能潔淨；如果人民減少，那麽敬拜上帝、鬼神的人就少了；如果刑政混亂，那麽祭祀就不能准時了。現在又禁止敬事上帝鬼神。像這樣去施政，上帝、鬼神便開始從天上發問說：“我有這些人和沒有這些人，哪樣更好呢？”然後說：“我有這些人與沒有這些人，沒有區別。”那麽，即使上帝、鬼神給他們降下罪厲禍罰而抛棄他們，難道不也是應得的嗎？&lt;br /&gt;
&lt;br /&gt;
　　所以古代聖王制定埋葬的原則，即是：棺木三寸厚，足以讓屍體在裏面腐爛就行；衣衾三件，足以掩蓋可怕的屍形就行。及至下葬，下面不掘到泉水深處，上面不使腐臭散發，墳地寬廣三尺，就夠了。死者既已埋葬，生人不當久哭，而應趕快就業，人人各盡所能，用以交相得利。這就是聖王的法則。&lt;br /&gt;
&lt;br /&gt;
　　現在堅持厚葬久喪主張的人說道：“厚葬久喪即使不可以使貧者富、寡者衆、危者定、亂者治，然而這是聖王之道。”墨子說：“不然。從前堯去北方教化八狄，在半路上死了，葬在蛩山的北側。用衣衾三件，用普通的楮木做成棺材，用葛藤束棺，棺材已入土後才哭喪，圹穴填平而不起墳。葬畢，可以在上面放牧牛馬。舜到西方教化七戎，在半路上死了，葬在南己的市場旁，衣衾三件，以普通的楮木做成棺材，用葛藤束棺。葬畢，市人可以照常往來于上。大禹去東方教化九夷，在半路死了，葬在會稽山上，衣衾三件，用桐木做三寸之棺，用葛藤束住，雖然封了口但並不密合。鑿了墓道，但並不深，掘地的深度下不及泉，上不透臭氣。葬畢，將剩余的泥土堆在上面，墳地寬廣大約三尺，就行了。如果照這三位聖王來看，則厚葬久喪果真不是聖王之道。這三王都貴爲天子，富有天下，難道還怕財用不夠嗎？而（他們）認爲這樣做是葬埋的法則。”&lt;br /&gt;
&lt;br /&gt;
　　現在王公大人們葬埋，則與此不同了。（他們）必定要用外棺和內棺，並以飾有文彩的皮帶再三捆紮，寶璧寶玉既已具備，戈、劍、鼎、鼓、壺、鏡、紋繡、白練、衣衾萬件、車馬、女樂都具備了。還必須把墓道捶實、塗飾好，墳墓雄偉可比山陵。這樣荒廢人民的事務，耗費人民的資財，多得不可勝數。這厚葬久喪竟如此毫無用處。所以墨子說：“過去，我本來說過：假使效法這種言論，采用這種謀議，計算厚葬久喪，若確實可以使貧者富、寡者衆、危者定、亂者治，那就是仁的、義的、孝子應做的事。因之替人謀劃的不可不勉勵他這樣做。假使效法這種言論，采用這種謀議，若人們厚葬久喪，確實不可以使貧者富、寡者衆、危者定、亂者治，那就是不仁的、不義的、不是孝子應做的事。因之替人謀劃的不可不阻止他這樣做。所以，尋求以這種說法使國家富足而只能得到更加貧困，想以它增加人民而只能得到更加減少，想用它使刑政治理而只能得到更加混亂，想用它禁止大國攻打小國也已經辦不到，想用它求取上帝鬼神的賜福反而又只能得禍。我們就上從堯、舜、禹、湯、周文王、周武王之道來考察它，正好與之相反；就下從桀、纣、周幽王、周厲王之事來考察它，倒是符節相合。照這看來，則厚葬久喪當不是聖王之道。”&lt;br /&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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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在堅持厚葬久喪的人說道：“厚葬久喪若果真不是聖王之道，那怎麽解釋中原的君子（對它）行之不已、持而不釋呢？”墨子說道：“這就所謂的便于習慣、安于風俗”。從前，越國的東面有個輆述國，人的頭壹個孩子出生後就肢解吃掉，稱這種做法爲 “宜弟”。人的祖父死後，背著祖母扔掉，說：“鬼妻不可與住在壹起。”這種做法上面持以施政，下面習以爲俗，行而不止，持而不釋。那麽這難道確實是仁義之道嗎？這就是所謂的便于習慣、安于風俗。楚國的南面有個啖人國，此國人的雙親死後，先把肉刳下來扔掉，然後再埋葬骨頭，才能成爲孝子。秦國的西面有個儀渠國，此國人的雙親死後，聚積柴薪把他燒掉。把煙氣上升說成是死者“登仙”，然後才能成爲孝子。上面以這種做法作爲國政，下面以之作爲風俗，行之不已，持而不釋，那麽這難道確實是仁義之道嗎？這就是所謂的便于習慣、安于風俗。如果從這三國的情況來看，那麽人們對葬喪也還是很微薄的，而從中原君子的情況來看，則又還是很厚重的。像這樣太厚，像那樣又太薄，既然如此，那麽葬埋就應當有節制。所以，衣食是人活著時利益之所在，然而猶且崇尚節制；葬埋是人死後的利益之所在，爲何獨不對此加以節制呢？（于是）墨子制定葬埋的法則說：“棺材厚三寸，衣衾三件，足以使死者的骨肉在裏面朽爛。掘地的深淺，以下面沒有濕漏、屍體氣味不要泄出地面上爲度。墳堆足以讓人認識就行了。哭著送去，哭著回來。回來以後就從事于謀求衣食之財，以助給祭祀之用，向雙親盡孝道。”所以說，墨子的法則，不損害生和死兩方面的利益，即此之故。&lt;br /&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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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墨子說：“現在天下的士君子，內心確實想行仁義，追求做上士，上想要符合聖王之道，下想要符合國家百姓之利，所以就應當對以節葬來行政的道理，不可不加以考察。”就是這個道理。&lt;br /&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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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name>Eva</name></author>	</en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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