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一把刀實用查詢📘

法律法規/憲法及組織法/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少數民族代表名額分配方案



【標題】: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少數民族代表名額分配方案

【頒佈方】:全國人大常委會

【頒佈日期】:19970509

【實施日期】:19970509

【類別】:憲法及組織法

【內容】:人數分屆方國族分民表方少屆全人民數第數方數表配根據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於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名額和選舉問題的決定,提出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少數民族代表名額分配方案(草案)。

      一、按照“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中,少數民族代表的名額,應占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的12%左右”的規定,我國55個少數民族,應選代表360人左右。

      二、對民族比較多、人口比較少的遼寧、廣西、貴州、雲南、新疆等省、自治區共增加35個代表名額;對人口特少的35個少數民族各分配1個代表名額,保證了全國每個少數民族至少有1名代表。

      三、直接分配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少數民族代表為320名,加上分配給中央機關提名的26名少數民族代表候選人和分配給中國人民解放軍的10名少數民族代表名額,共356名。根據歷屆全國人大代表選舉的情況,在統一分配的少數民族代表名額以外,還會有一些少數民族人士被選為代表,因此實際選舉結果還將超過這個數目。

      四、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少數民族代表名額分配如下:

      民 族 地 區 代表名額

      55個民族 30個省(區、市) 320人

      1、蒙古族 24人

      內蒙古自治區 17人

      遼寧省 3人

      吉林省 1人

      黑龍江省 1人

      青海省 1人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1人

      2、回 族 37人

      北京市 1人

      天津市 1人

      河北省 3人

      遼寧省 1人

      上海市 1人

      江蘇省 1人

      安徽省 2人

      山東省 3人

      河南省 5人

      雲南省 2人

      陝西省 1人

      甘肅省 4人

      青海省 2人

      寧夏回族自治區 8人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2人

      3、藏 族 26人

      四川省 6人

      雲南省 2人

      西藏自治區 12人

      甘肅省 2人

      青海省 4人

      4、維吾爾族 22人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22人

      5、苗 族 21人

      湖北省 1人

      湖南省 5人

      廣西壯族自治區 2人

      海南省 1人

      重慶市 2人

      貴州省 8人

      雲南省 2人

      6、彝 族 20人

      四川省 7人

      貴州省 2人

      雲南省 11人

      7、壯 族 44人

      廣東省 1人

      廣西壯族自治區 41人

      雲南省 2人

      8、布依族 7人

      貴州省 7人

      9、朝鮮族 9人

      遼寧省 1人

      吉林省 6人

      黑龍江省 2人

      10、滿 族 20人

      北京市 1人

      河北省 2人

      內蒙古自治區 1人

      遼寧省 10人

      吉林省 2人

      黑龍江省 4人

      11、侗 族 1人

      湖南省 1人

      廣西壯族自治區 1人

      貴州省 4人

     

      12、瑤 族 6人

      湖南省 1人

      廣東省 1人

      廣西壯族自治區 3人

      雲南省 1人

      13、白 族 4人

      雲南省 4人

      14、土家族 15人

      湖北省 6人

      湖南省 5人

      重慶市 2人

      貴州省 2人

      15、哈尼族 4人

      雲南省 4人

      16、哈薩克族 5人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5人

      17、傣 族 5人

      雲南省 5人

      18、黎 族 5人

      海南省 5人

      19、傈僳族 2人

      雲南省 2人

      20、佤 族 1人

      雲南省 1人

      21、 族 2人

      浙江省 1人

      福建省 1人

      22、高山族 2人

      福建省 1人

      臺灣省 1人

      23、拉祜族 1人

      雲南省 1人

      24、水 族 1人

      貴州省 1人

      25、東鄉族 1人

      甘肅省 1人

      26、納西族 1人

      雲南省 1人

      27、景頗族 1人

      雲南省 1人

      28、柯爾克孜族 1人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1人

      29、土 族 1人

      青海省 1人

      30、達斡爾族 1人

      內蒙古自治區 1人

      31、仫佬族 1人

      廣西壯族自治區 1人

      32、羌 族 1人

      四川省 1人

      33、布朗族 1人

      雲南省 1人

      34、撒拉族 1人

      青海省 1人

      35、毛南族 1人

      廣西壯族自治區 1人

      36、仡佬族 1人

      貴州省 1人

      37、錫伯族 1人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1人

      38、阿昌族 1人

      雲南省 1人

      39、普米族 1人

      雲南省 1人

      40、塔吉克族 1人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1人

      41、怒 族 1人

      雲南省 1人

     

      42、烏孜別克族 1人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1人

      43、俄羅斯族 1人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1人

      44、鄂溫克族 1人

      內蒙古自治區 1人

      45、德昂族 1人

      雲南省 1人

      46、保安族 1人

      甘肅省 1人

      47、裕固族 1人

      甘肅省 1人

      48、京 族 1人

      廣西壯族自治區 1人

      49、塔塔爾族 1人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1人

      50、獨龍族 1人

      雲南省 1人

      51、鄂倫春族 1人

      內蒙古自治區 1人

      52、赫哲族 1人

      黑龍江省 1人

      53、門巴族 1人

      西藏自治區 1人

      54、珞巴族 1人

      西藏自治區 1人

      55、基諾族 1人

      雲南省 1人

【時效】:

【序號】:57

關于“法律法規/憲法及組織法/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少數民族代表名額分配方案”的用戶留言:

目前暫無留言

新增相關留言✍


返回首頁 | 📱 行動版 | 電腦版 💻
2009-2024 v1.22 a-j-e-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