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曆史/德國
與中國這樣的統壹與中央集權的多民族國家不同,對于曆史上長期處于民族融合和政治分裂過程中的德意志地區來說,民族、國土、國家常常是相互分離的。因而從德意志曆史整體考察,只有1871年俾斯麥統壹德國後,Deutschland這個詞才包含了同壹的國土和國家政權的含義,因此,准確地說,只有這之後的曆史才可以稱爲“德國史”,之前的曆史只是德意志地區和德意志各民族的曆史。
德國曆史的開端
日耳曼族
因爲缺乏文獻記載,所以德意志人早期的曆史,並不是太清楚。羅馬帝國最早開始記載日耳曼部落(Germanen)的活動,但這些日耳曼部落與今天的德意志民族並不相同。當時所謂的日耳曼部落,是對所有居住于北歐及中歐,使用印度-日耳曼語系的各個部落的統稱。現代的民族學家對這個名字的含意尚不太清楚,大約可信的是歐洲較早的居民克爾特人(Kelten)先使用這個名稱來稱呼新移民。而凱撒(Julius Caesar)遠征高盧時,用“日耳曼族”這個名稱來稱呼當時居住在萊茵河右岸(在今天的德國境內)的各個部落。其後,“日耳曼族”這個概念才逐漸介紹到羅馬人的世界裏。
日耳曼部落是指原先居于斯堪地那維亞半島南部(包括丹麥)及其臨近地區的壹些民族,他們的文化及宗教相當接近,所以成爲壹個文化圈。西元前1000年左右,因爲北歐地區氣候轉壞,該地區的居民開始向南遷移。到西元前450年時,他們分布于萊茵河沿岸,南至阿爾卑斯山以北,東到外克塞河(Weichsel,即維斯杜拉河 Vistula)的地區之內。到了西元前2世紀,這些民族又開始另壹波的民族移動,而開始與羅馬世界有較多的接觸。
日耳曼部落雖是以語言、血統、生活習慣、文化及信仰爲族群的指標,但因散居之故,個別差異可以相當大。所以西元4世紀起的大規模族群遷移時,並不是整個血緣民族集體行動,而是以較小的氏族組織爲單位。曆史學家將這些移動的日耳曼部落約略分成西日耳曼人,東日耳曼人及北日耳曼人三個大類別。西日耳曼人指的是西元1世紀時居住在西起萊茵河,東至衛塞河(Weser),南至多瑙河,北達北海的這些族群。這些族群又可依據他們的居住地細分爲:
萊茵-衛塞河族群
包括蘇甘柏(Sugambrer)、登克特(Tenkterer)、烏必耳(Ubier)、布魯克特(Brukterer)及巴達維(Bataver)等族。3世紀時,這些部族被合稱爲法蘭克人。
北海族群
包括了盎格魯(Angels)、富瑞生(Friesen)及薩克森。
曆史分期
史前時期
考古證據表明,在現今德國國境內,約70萬年前就有人類踏足。從此推測,約50萬前開始,人類就陸續移居于此。
公元前後﹐在多瑙河和萊茵河流域﹐已定居著許多日耳曼部落﹐這些部落同企圖征服此地的羅馬帝國不斷發生沖突。公元9年的日耳曼各部族在條頓堡森林之戰中戰勝了當時強盛的羅馬帝國。在這次戰役中,日耳曼部落伏擊並消滅了三個羅馬軍團。此後,羅馬人再也沒有真正嘗試過把它們帝國的東部邊界推進過萊茵河。
自407年開始的壹段時期中,各萊茵河沿岸的日耳曼部落渡過萊茵河並在今天的法國和西班牙的部分地區建立了壹系列短命的王國。476年﹐日耳曼人與羅馬帝國的下層人民聯合﹐推翻了顯赫的羅馬帝國。
德意志立國時期
5世紀末,延續了幾個世紀的法蘭克王國建立,其中包括莫洛溫王朝和卡洛林王朝的輝煌時期。在查理曼大帝(800年加冕)的治下,王國幾乎拓展到了今天的法國和德國的絕大部分地區,稱爲查理曼帝國。查理曼大帝去世後,帝國很快走向分裂。公元843年,法蘭克王國的疆域按照凡爾登條約分成三部分,西邊的部分即萊茵河左岸的西法蘭克王國就成爲後來法國的基礎;而東邊的部分即萊茵河右岸操德語的東法蘭克王國成爲後來的德意志王國的基礎,成爲未來的神聖羅馬帝國,也是今天德國的雛形;中間的部分成爲了後來法德爭鬥的根源。
公元919年﹐薩克森公爵亨利壹世當選爲東法蘭克王國的國王﹐建立了薩克森王朝﹐正式創立德意志國家。薩克森王國的地域大致位于今荷蘭﹑德國西部﹑瑞士和奧地利。嚴格意義上的德意志曆史的就此開始。
神聖羅馬帝國
公元962年﹐德意志國王﹑薩克森王朝的奧托壹世在羅馬由教皇約翰十二世加冕稱帝(962~973在位)﹐成爲羅馬的監護人和羅馬天主教世界的最高統治者。從1157年起﹐帝國被稱爲神聖羅馬帝國。
資本主義發展和宗教改革
宗教改革與反對改革
馬丁·路德爲反對贖罪券買賣發表了九十五條論綱,後來在1517年他發起德國宗教改革。
1519年哈布斯堡家族的卡爾四世即位。他不單要對抗土耳其奧斯曼帝國還要卷入了對法國及教宗的長期戰爭。他在帝國的地位被削弱,無力阻止宗教改革。
1522年至1526年間,在帝國的某些城市和地區流傳著路德的學說。宗教改革由君主執行。皇帝的弟弟費迪南不能容忍路德的教徒。對此支持新教的領主還壹度遊行示威。
14世紀農民就因爲生活困苦而爆發起義。在宗教改革期間的1524年至1526年,甚至發展爲德國農民戰爭。1525年在闵采爾的領導下,法蘭肯豪斯的地主被廢除。
1848年革命
1848年巴黎的二月革命推動了德國城邦的三月革命的發生。在奧地利發生巷戰。3月13日梅特涅下台並逃亡到英國。
費迪南壹世于1848年4月批准新憲法通過並且允許民間組建武裝力量。在匈牙利,意大利和斯拉夫地區爆發了起義,但很快被鎮壓。
普魯士皇帝肺特烈·威廉四世迫于民間壓力,修改憲法並且承認人民有集會和言論自由。至于小城邦,如巴登就試圖通過任命自由派分子組成政府這壹策略來避免革命。但隨著革命進壹步升級,正是薩克森和巴登成爲了激進民主革命的中心。
5月初所有城邦進行選舉,推選法蘭克福國民議會代表。但只有六個城邦進行了直選。
在國會裏既有保守的保皇黨也有自由黨和共和黨人。工人和農民根本就沒有自己的代表。
5月18日成立了臨時政府,由臨時國家元首領導。諸侯也承認臨時政府,但臨時政府沒有自己的軍隊,警察和公務員,有名無實。
法蘭克福國民議會需要劃定未來德國的國界。剛開始有人提出大德意志方案。但後來還是決定采用小德意志方案,建立壹個不包括奧地利的德國。
1849年3月28日,經過長時間討論,伯多祿教堂憲法終于通過,憲法規定,在中央政府的領導下建立壹個統壹的聯邦,立法部門是帝國議會,領導中央政府的則是世襲皇帝。該憲法是魏瑪憲法和基本憲法的基礎。選舉權被進壹步確定。
4月2日普魯士皇帝肺特烈·威廉四世遜位後,各城邦都從法蘭克福撤回了代表。德累斯頓和巴登爲了推行憲法發生了革命,但最後被鎮壓。
少數代表拒絕被召回並且在斯圖加特舉行進壹步會議。最後壹場革命發生在7月23日拉斯斯塔德。憲法永遠失效了。很多人由于受到政治迫害而逃亡到美洲。
德國統壹
神聖羅馬帝國在1806年滅亡後,德意志邦聯在1815年成立,其中以普魯士和奧地利最強大。普魯士和奧地利都想由自己領導德國統壹,後來普魯士漸漸取得領導權。1862年9月23日,俾斯麥出任首相,這標志著德國統壹的開始。
1864年普魯士打敗丹麥,收回北方近丹麥邊境的多個領地。1866年普魯士打敗奧地利,迫使奧地利與匈牙利組成奧匈帝國;並合並數個邦,組成北德意志邦聯。1870年普法戰爭爆發,德國南部幾個邦脫離法國控制,至1871年德國宣布完成統壹,德意志帝國成立。
魏瑪共和國 (1919年—1933年)
戰後的魏瑪共和國是在德國的土地上建立壹個和平、自由、民主的政權的壹次努力。但是,魏瑪政府自壹開始就注定了困于經濟問題和本身魏瑪憲法固有的缺陷。
開始的幾年,魏瑪共和國不得不忙于處理左翼和右翼相繼發動的叛亂和1923年的嚴重的通貨膨脹。接下來,由于德國與戰時敵人們的關系逐漸緩和和賠償債務的放寬,情況有了些好轉。盟國壹定程度上恢複了秩序和繁榮,全靠總理兼外交部長古斯塔夫·施特雷澤曼。這種繁榮壹直延續到1930年來臨的大蕭條之前。
此後,經濟的衰退,加上對1923年超速通貨膨脹的記憶和凡爾賽條約嚴酷的條款引發的民族主義反對聲音,從內外兩方面斷送了魏瑪政府。阿道夫·希特勒和他的國家社會主義工人黨(NSDAP,簡稱納粹)利用了這壹現實和不斷增長的失業率。納粹不斷強調民族和種族的問題,並承諾讓失業的人重新獲得工作,他們把德國的許多問題都歸罪于所謂的猶太人的陰謀,甚至宣稱第壹次世界大戰的失敗是由于內部的通敵造成的。
納粹德國
1929年世界經濟危機爆發後,魏瑪共和國的政局開始轉向法西斯化。以希特勒爲領袖的納粹黨在1933年1月30日開始掌握了德國的政權。
希特勒執政後﹐對內開始實行白色恐怖﹐殘酷鎮壓異己分子﹐通過沖鋒隊﹑黨衛軍和蓋世太保及其遍布各地的勞動營和集中營實行法西斯專政。希特勒是通過鼓吹強烈的民粹主義上台的,上台後的他開始了對猶太人瘋狂的種族壓迫。1933年12月1日通過《保證黨和國家統壹法》。1934年8月1日通過《德國元首法》等﹐加強了法西斯獨裁統治。希特勒將國家經濟納入戰爭軌道﹐加快重整軍備的步伐。1935年3月16日﹐希特勒宣布實施普遍義務兵役制﹐建立起50萬人的軍隊﹐次年宣布實行由戈林主持的“四年計劃”﹐工業發展速度超過西方各國。1936年3月7日﹐希特勒將德軍開進萊茵非武裝區﹐7月武裝參與西班牙內戰。
11月25日德日締結《反共産國際公約》﹐1939年5月22日﹐德國和意大利于柏林訂立鋼鐵同盟﹐至此,三國正式結盟,被稱爲軸心國。1938年3月德國吞並奧地利﹐9月﹐在慕尼黑會議上﹐希特勒迫使英法簽訂《慕尼黑協定》。10月﹐肢解並占領捷克斯洛伐克。
1939年9月1日﹐德國以閃電戰進攻波蘭﹐第二次世界大戰正式開始﹐隨後迅速占領了丹麥、挪威﹑荷蘭、比利時和盧森堡等國。1940年,擊敗英法聯軍,並占領了法國。隨後占領了南斯拉夫和希臘等國。1941年6月22日,德國開始進攻蘇聯。1942年冬﹐斯大林格勒戰役開始,德軍失利﹐成爲第二次世界大戰的轉折點。1944年6月6日,美英聯軍在法國諾曼底登陸,1945年5月8日宣布無條件投降。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根據雅爾塔協定﹐蘇美英法分區占領德國﹐柏林作爲特殊單位由4國共同管理。1949年5月﹐美﹑英﹑法3國占領區合並﹐成立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同年10月﹐蘇聯占領區宣布成立德意志民主共和國,德國分裂爲兩個國家。
冷戰時期
1945年5月8日法西斯德國戰敗後﹐根據《雅爾塔協定》和《波茨坦協議》﹐德國除割讓給蘇聯和波蘭11.4萬平方公裏土地外﹐其余部分及首都柏林由蘇﹑美﹑英﹑法分區占領。
1947年1月1日﹐美占區和英占區組成聯合經濟區﹐同年4月法占區也加入該聯合經濟區。1948年9月由州議會代表組成協商會議。1949年5月8日﹐協商會議通過《基本法》。5月23日﹐公布《基本法》﹐正式成立德意志聯邦共和國﹐簡稱聯邦德國。9月20日﹐由阿登納組成第壹屆聯邦政府。聯邦德國的議會由聯邦議院和聯邦參議院組成。聯邦的最高司法機構是聯邦憲法法院。
1946年4月蘇聯占領區的德國共産黨和德國社會民主黨合並﹐成立德國統壹社會黨。1947年12月6日﹐在柏林蘇占區召開德國人民第壹次代表大會。1949年5月30日德國人民第3次代表大會批准憲法。同年10月7日臨時人民議院通過憲法。10月7日﹐正式成立德意志民主共和國,簡稱民主德國。10月10日蘇聯占領當局將行政職權移交給臨時政府。
1948年,柏林危機爆發,年底,柏林正式分裂成爲兩個城市。1961年,民主德國在東西柏林邊界自己的壹側修建柏林牆,並且切斷西德與西柏林的交通運輸,冷戰達到了最高峰。美國靠空投物資支援西柏林,即是空中橋梁。
戰後聯邦德國經濟發展較快。70年代,德國出現“經濟奇迹”。到統壹前,聯邦德國已經成爲世界經濟第四大國,貿易第三大國。民主德國在東歐國家中經濟是發展最健康和快速的,統壹前,東西德國都被世界銀行列爲世界十大經濟體之壹。
德國再次統壹
1990年10月3日,前民主德國的領土並入聯邦德國。
關于德國統壹的條約達成于1990年2月13日,這個協議通過1990年2月14日的所謂“四加二協議”(英美蘇法四個占領國和東西德國)得以實現。統壹後的德國仍然是歐共體(後來成爲歐盟)和北約的成員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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