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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指南/墨西哥旅遊城市:恰帕斯



【中文題名】:墨西哥旅遊城市:恰帕斯

【外文提名】:Chiapas

【分類號】:K973.1

【關鍵字】:恰帕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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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事件】:

【內容提要】:

     

     恰帕斯墨西哥東南部邊境州。東鄰瓜地馬拉。面積7.33萬平方公里。人口320. 4萬(1990)。首府圖斯特拉—古鐵雷斯。南部有恰帕斯馬德雷山脈,地勢最高,海拔2,000米以上;中部是恰帕斯谷地,平均海拔600米;北部為多火山的臺地,平均海拔2,000米,向坎佩切灣沿岸平原逐漸下降。格裏哈爾瓦河是主要河流。沿海氣候濕熱,谷地和山地溫和,年降水量2,000毫米以上,南部和西部較少,富森林。東北部帕倫克為古瑪雅人繁衍之地,1543年後屬瓜地馬拉,1824年成為墨西哥的一個州。經濟以農業為主,出產咖啡、可哥、玉米、稻米、香蕉、杧果、牲畜和木材。有金、銀、銅、石油等礦產,尤以石油最為豐富。

     1994年1月1日,薩帕塔民族解放軍(EZLN)佔領了墨西哥恰帕斯州的7個市政府,宣告了恰帕斯州農民暴動的開始。暴動隊伍主要由恰帕斯州的印第安人構成,總人數達1萬~1.5萬。暴動初期,衝突主要集中在叢林地區和洛斯阿爾托斯地區,進程也較為緩慢。因為暴動的主體是印第安人,所以我們通常稱之為恰帕斯州印第安農民暴動。EZLN是一支以“民主、自由、公正”為最終目的的革命武裝力量。

     1994年,墨西哥仍處在革命制度黨執政時期,各種右派、左派或中左派的反對派政黨勢力微弱,EZLN的出現無疑對墨西哥的政治、經濟和社會發展提出了挑戰,使其出現了轉變的契機。長久以來被州政府排斥在外的公民社會、各社會組織和政黨形成了一種要求“公正、自由和民主”的新型政治關係,要求獲得“有尊嚴的生活”。

     EZLN發出了這樣的宣言:“我們要打破獨裁,與一黨專政的獨裁政治制度徹底決裂;我們反對置人民的利益與呼聲於不顧、只為包括政客在內的少數人謀私利的政治制度。……墨西哥人民:我們是自由、自主的墨西哥人(集體概念)。我們認為,我們現在發起的運動是得到公正的惟一途徑。獨裁者們正對我們的民族實行一場‘沒有宣揚的種族滅絕’,因此請大家都加入到這場爭取就業機會、土地、住房、食物、醫療、教育、自主、自由、民主、公正與和平(共同的需要)的鬥爭中來吧!我們必將堅持鬥爭,直至達到目標(以需要的滿足為最終目標),建立真正自由、民主的墨西哥政府。”EZLN的出現引起了巨大的國際反響,更重要的是危機在北美自由貿易協定生效的時刻和墨西哥總統大選前夕爆發,引發了墨西哥的政治大地震,革命制度黨首次面臨兩難境地:在民主與內戰之間作出艱難抉擇。一次浩大的公民運動威脅並動搖了國家某個政黨的統治,這在墨西哥歷史上還是第一次。

     一恰帕斯危機的根源

     (一)土地問題。

     1824年恰帕斯州正式成為墨西哥的一個州。在此前的3個世紀中,恰帕斯是瓜地馬拉轄區的一個省,是與新西班牙總督轄區的地理分界線。

     1824~1880年恰帕斯出現了以最大限度擴大財產和屬地為特徵的地主寡頭統治,佔據了教會和廣大印第安人的土地。幾個顯赫家族主宰和控制著恰帕斯,主要從事大規模的畜牧業莊園經濟。他們雇傭大量短工,這些短工實際上是債役雇農制度下的奴隸。

     1876~1911年迪亞斯政府推行“出口飛地模式”,其特點是國民經濟中的許多部門為外國人所有,由外國人經營,面向出口,與墨西哥其他經濟部門割裂。恰帕斯州當然也不例外,來自英國、德國、美國、西班牙和法國等國的外商在這裏投資建廠。外商大規模購買土地,建成從事咖啡種植、橡膠、樹膠和木材開採等行業的莊園。因此,從19世紀末開始,恰帕斯州的每一寸土地幾乎都被外商控制,建立起一種依附性的經濟和社會模式。

     著名的1917年憲法成為解決恰帕斯州土地問題的“曇花一現”。這部憲法確認印第安人有權享受屬於他們或應該歸還他們的土地。但是,恰帕斯州的莊園主們感到自己的政治地位和經濟利益受到極大的損害,極力對抗新政府的政策,使有關土地改革的一系列政策被束之高閣。隨後,國家土地法又賦予土地所有者更多特權和優惠。在上述形勢下,1910~1917年那場削弱了大地產制、使大批農民分得了土地的反帝反封建的資產階級民主革命在恰帕斯州並沒有引起重要的社會、經濟和政治改造,其中最關鍵的就是土地的分配問題。從此,土地問題成了恰帕斯州的痼疾和隱憂,這也為恰帕斯州爆發農民暴動埋下了伏筆。

     1930年恰帕斯州29個占地超過1萬公頃的大莊園的占地總數高達90萬公頃,相當於全州土地總數的9%;而67個村社只佔有可憐的3%。1940~1960年,土地分配主要集中在國有土地的分配方面。在恰帕斯州,出於土地分配的需要,格雷羅等附近幾個州的農民遷移到原來荒無人煙的拉坎東叢林區,由於原居住地已無地可種,印第安人也遷移至此地,從事玉米和菜豆的種植工作,以此維持生計。

     1972年3月聯邦政府頒佈了一項授予66個家族拉坎東叢林區土地的所有權的法令,將61萬餘公頃的土地所有權“合法化”地劃規上述幾個少數的家族;而印第安人將居住在政府劃分的3個居住地。此後,拉坎東林業公司與這片土地“所有者”簽訂了一份合同,從而獲得了在該地區每年開採3.5萬平方米林地(共有1萬株雪松和桃花心木)的權利,這意味著61萬餘公頃的廣闊林區成了該公司的壟斷財產。這些明顯傾向于土地所有者的政策不僅不利於解決土地問題,反而激化了矛盾,恰帕斯州原有的土地所有結構絲毫沒有被撼動。

     遷往其他地區的土著人仍然飽受遷徙之累:在中部谷地地區,為了修建堤壩,超過10萬人被迫搬遷;石油開採將大片土地變成了礦床,大約5萬人被迫遷徙他處;70年代末80年代初,經濟危機切斷了許多城市居民的生活來源,失業人口多達20萬,他們被迫離開城市;1982年吉焦納爾火山爆發,7萬公頃的土地變為焦土,近2萬居民背井離鄉。人口的不斷增長也使土地問題更為突出,如80年代人口年均增長率為3.6%,每個家庭平均擁有的土地不足4公頃。

     雖然1917年憲法對土地問題作出了一些積極的規定,歷屆政府也進行了數次土地改革,但這些都沒有從根本上解決土地問題和土地分配的不公正狀況,近50%的土地所有權仍然直接或間接地為大莊園主把持,而且這些土地的天然條件都是最為優越的。1991年底修訂憲法宣告了土地改革的終結。1993年政府再次修改憲法第27條,允許農民自由買賣土地,政府對農業的投資減少了80%;相反,增加對外投資,鼓勵大莊園主,並實行有利於美國投資者和玉米、菜豆出口商的措施。土地是窮人的生存之源,這一舉措對他們而言無異於雪上加霜。土地的日益貧乏使極度貧困的狀況愈發嚴重,貧富差距愈來愈大,廣大農民處於極度貧困和邊緣化的境地,而莊園主和大亨們卻過著窮奢極欲的生活。印第安農民為此進行了有組織的鬥爭,並在實踐中逐漸發展壯大。

     (二)政治民主危機。

     恰帕斯印第安農民暴動的另一個根源在於政治上的民主危機。長期以來,政府無力根除根深蒂固的政治腐敗,無力制止政治醜聞與黑幕。1968年爆發的“特拉特洛爾科事件”是墨西哥政治民主危機的信號,也充分暴露了墨西哥政治制度民主的缺失和社會的不公正狀況。

     革命民族主義曾是統治墨西哥長達71年的革命制度黨的主導思想,在社會方面主張實現民主、自由、平等和公正。從20世紀80年代末開始,尤其是在薩利納斯和塞迪略政府執政期間所奉行和實施的新自由主義經濟政策,過分強調經濟自由,嚴重忽略社會問題,從而導致社會財富的高度集中,社會貧困化和邊緣化程度越來越高。

     (三)經濟現代化過程中出現的社會不公問題。

     從20世紀80年代爆發債務危機開始,墨西哥的經濟政策就為債權國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世界銀行等國際性和地區性金融機構左右。這些國家和機構在向墨西哥提供貸款的同時(1980~1990年世界銀行與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對墨西哥的貸款增至115億美元),強迫墨西哥接受其“衰退性”的經濟調整方案,接受其新自由主義的經濟發展方案。這種方案對社會發展的消極影響是顯而易見的,它導致愈發嚴重的失業和貧困問題、社會開支的過度壓縮和持續的高通貨膨脹率等。

     1988年薩利納斯上臺後,繼續推行新自由主義經濟改革,主要措施包括減少國家對經濟的干預,大力推行企業和金融體系的私有化。1994年1月墨西哥加入北美自由貿易協定。1994年開始執政的塞迪略政府延續了新自由主義的經濟改革,這些改革固然對墨西哥經濟的恢復和增長、通貨膨脹率的降低、對外貿易的增加和投資的增長,發揮了一定的積極作用,但消極作用也十分明顯。收入分配不公正的狀況越來越嚴重,貧富差距擴大,短期投機資本增加加劇了金融風險,對外貿易和經常項目逆差擴大。一些墨西哥經濟學者認為,加入北美自由貿易區並沒有發揮預期的積極作用,墨西哥陷入嚴重的國內危機,面臨的是經濟、金融和社會的極度不穩定;長期的財政緊縮政策,導致失業、貧困和社會失望情緒增加,中產階級、農民、工人和小產業主的經濟來源近乎衰竭。

     面對上述問題,政府並未為提出實質性的和行之有效的解決方案。據統計,與1960年相比,1980~1993年間墨西哥的購買力下降45%;同期墨西哥人的實際工資共減少了246.9億美元。1994~1999年居民購買力下降了47%,2000年底居民購買力只有1994年的78.2%。在塞迪略執政的6年間,墨西哥全國有4920萬居民日收入不足105比索。

     國家財政預算的不合理性也是導致社會危機的主要原因之一。1985~1995年墨西哥的軍費開支占國內生產總值中的比重從0.7%增至1%。1995年國防預算為232.5億比索,而同年的醫療預算僅相當於國防預算的2.8%,教育預算為4.9%,這顯然與識字率偏低和醫療條件急需改善的現實極不相符。

     墨西哥的以“自由化、私有化、非正規化”為核心的種種經濟政策,使社會貧困問題越來越嚴重,人民的生活條件逐漸惡化。同時,社會不平等問題愈發嚴重,這集中表現在社會財富的集中化程度越來越高。例如,全國10%的富人佔有總收入的40%,而10%的最貧困人口的收入僅占總收入的2%。

     (四)印第安人的地位問題。

     墨西哥的印第安人數量和比重在拉美各國中僅次於秘魯,而恰帕斯州是墨西哥印第安人最集中的地區之一。該州印第安居民占總人口的30%以上,擁有14個印第安民族,包括特塞爾塔爾(9.9%)、特索特希爾(8.8%)、喬爾(4.3%)、索克(1.4%)、托霍拉瓦爾(1.4%)、坎霍瓦爾(0.4%)、馬梅(0.4%)、其他(1.0%)。應當承認,墨西哥政府在解決印第安人的問題上也作出過努力。1910~1917年的墨西哥革命的主要內容之一就是解決印第安人的土地問題,專門用來解決印第安人問題的民族一體化理論也發源於墨西哥。1940年在墨西哥召開的第1屆美洲印第安人代表大會上,民族一體化理論正式形成。這種理論承認印第安人有使用本民族語言、保存本民族生活習慣和文化傳統的權利,旨在樹立一種能夠團結全國人民的統一民族的思想意識,以便實現政治和經濟的現代化。此後,墨西哥不僅成立了專門研究和處理印第安問題的各級機構,如墨西哥印第安人研究所、全國印第安人立法委員會、在印第安人居住區內的多個印第安人事務協調中心等,而且在土地改革、教育等方面針對印第安人作了大量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印第安人的教育條件,滿足了印第安人對土地的要求。

     儘管政府作出了一定努力,但墨西哥的印第安人問題始終得不到根本解決。例如,在特塞爾塔爾、特索特希爾人居住的洛斯阿爾托斯地區,托霍拉瓦爾人居住的邊境地區和謝拉馬德雷地區,咖啡種植園經濟主導一切,成千上萬的印第安人被迫離開自己的土地,到咖啡種植園中做工。惡劣的工作條件和過度勞累使他們疾病纏身,艱苦的勞作不僅沒有任何報酬,甚至連最基本的衣服也得不到保證,許多印第安人死於過度疲勞和嚴重的營養不良。這種狀況一直持續到60年代。80年代恰帕斯州興修水利,開採石油,又迫使印第安人背井離鄉,喪失了大量的土地。目前,恰帕斯州一半以上人口生活在貧困線以下,印第安人則生活在最底層。印第安人家庭中沒有土地的占80%,文盲率為55.2%,平均每年有1.5萬印第安人死於營養不良及麻疹、瘧疾、結核病和肝炎等多種傳染病。

     那麼,為什麼印第安人問題始終得不到根本解決,甚至爆發了大規模的暴動呢?墨西哥著名經濟學家科爾德拉認為,社會的現代化不能與社會變革脫節,沒有社會結構的相應變革,那麼變革的努力將會被舊的社會結構所窒息和瓦解。不注意民族問題和社會公正問題,不但發展經濟的努力事倍功半,而且還會釀成大的社會問題。墨西哥的事實是,土地改革會危及大地主、大莊園主等土地所有者的利益,因而遭到他們的強烈反對,同時也遭到了維護這一社會結構的政府官員、工商界人士等社會階層的反對。因此,土地改革始終不能貫徹到底,印第安人的土地問題始終得不到解決,因土地問題而引發的衝突也一再發生。

     徹底解決印第安人問題絕非一朝一夕之功,不僅要求把握“權利平等和印第安人自決”的基本原則,而且要求政府切實解決一些印第安人的具體問題,如在開發資源的同時兼顧印第安人的利益,給予適當的補償和妥善安置,適當增加對印第安人居住區的資金投入,制定和執行有關印第安人的各項法律法規等等。

     二解決恰帕斯危機的種種努力

     危機爆發後,薩利納斯政府和塞迪略政府均採用武力方式進行鎮壓,國內外反對聲不斷。隨後,塞迪略政府與領導暴動的EZLN開始談判。EZLN與政府商定進行4個方面的會談:印第安民族權利與文化,民主與公正,福利與發展和印第安婦女的權利。經過曠日持久的談判,雙方於1996年2月16日簽訂了《關於印第安民族權利與文化的協議》,即《聖安德列斯協定》。《聖安德列斯協議》對印第安民族的自決和自治、印第安人的政治參與程度、對印第安文化的承認和尊重、注意保護印第安人的權益等方面,均作出了規定。

     從1996年3月起,在進行第二個議題“民主與公正”的談判過程中,聯邦政府拒不表態,也拒絕特別代表參與會談。也就是說,雙方的這次談判僅對“印第安民族權利與文化”這一議題進行了討論與對話,“民主與公正”的議題不了了之,其他兩個議題更隻字未提。

     即使是已經達成的《聖安德列斯協定》也一直沒有兌現。政府不僅在履行協議方面毫無動作,反而增加了在恰帕斯州印第安人社區的軍事部署,此舉引起了EZLN的極大不滿。

     1996年8月EZLN提出繼續談判的5個基本條件:釋放被捕的所有薩帕塔分子,恢復恰帕斯州北部支援薩帕塔組織的活動;政府派出有最後決定權、有談判誠意、尊重薩帕塔代表的談判代表;成立協議的監督和執行委員會,執行已達成的協議;提出有關“民主與公正”的切實建議,並承諾達成協定;結束對恰帕斯州印第安人的敵視態度和武裝鎮壓,撤出或制定法律約束政府軍隊的行動,避免其肆意妄為。

     1996年12月政府提出1個“有關印第安民族權利與文化的總統動議”,引起了EZLN的強烈反對。EZLN認為這項動議違背了《聖安德列斯協議》的精神,因為它對印第安人的自主權作出了種種限制,否定了印第安人的司法權利,否認了印第安人對土地的所有權等。此後,雙方的談判一直沒有恢復。1997年12月恰帕斯州阿克特阿爾村發生慘殺印第安人血案,45名印第安人遇害。後查明切納諾市市長阿裏亞斯是製造慘案的主謀,該地區形勢惡化。1998年3月總統塞迪略向國會提出憲法修正案,要求對憲法中有關印第安民族權利的規定進行修訂,並要求EZLN恢復與政府的對話。

     2000年中期墨西哥舉行了總統大選,福克斯當選。12月就職的福克斯發表公開聲明,表達了恢復談判、解決恰帕斯衝突的誠意。12月2日EZLN提出了恢復談判的3個條件:政府軍撤離駐暴動地區的7個營,釋放在押的EZLN分子及同情者,通過有關印第安民族權利與文化的法律法規。隨後,政府的一系列行動也表達了相當的誠意,如撤離3個營,釋放部分EZLN分子,並將衝突的中間人“和睦與和平委員會”擬定的關於印第安民族權利與文化的提案提交議會。

     2001年3月EZLN公開支持“和睦與和平委員會”提出的憲法改革動議,並聲明撤離在瓜達羅佩—特佩亞克、拉加魯科和裏奧埃烏塞瓦的軍隊,作為對福克斯總統示好舉動的回應。EZLN還邀請政府和談代表阿爾瓦雷斯造訪恰帕斯州,見證EZLN的撤軍允諾,為恢復和平對話邁出第一步。EZLN還發表公開聲明,一方面承認政府已經作出的努力,另一方面要求己方提出的3個條件得到完全實現。

     作為EZLN的領導人,馬科斯接受了福克斯總統在墨西哥城舉行談判的動議。2001年2~3月,EZLN代表團在墨西哥城分別與“和睦與和平委員會”和政府的談判代表阿爾瓦雷斯進行了對話,並首次在議會發表講話,但拒絕與福克斯總統直接對話。同年4月,議會通過了“和睦與和平委員會”提案的修正案。這一修正案與原來的提案有很大差別,在承認印第安民族權利及權利的行使方面具有很大的局限性。修正案通過後不久,EZLN就公開表示了強烈的反對態度,認為它完全背離了《聖安德列斯協議》的精神,限制了印第安人的權利和權利的行使。8月,儘管恰帕斯州等9個州的議會沒有通過修正案,但根據墨西哥憲法中的半數規定,修正案依然生效。

     迄今為止,EZLN始終沒有承認上述修正案。2003年7月EZLN發表多個公開聲明,要求政府履行《聖安德列斯協議》,並表達了EZLN中止談判和堅持抵抗的決心。

     應當說,任何社會運動都是多個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都與特定歷史時期的內外部政治、經濟、文化等宏觀環境息息相關。從社會學的觀點來看,社會運動通常是社會結構性改革的產物,是多種促成政府決策的事實因素,以及這些決策實施後對社會發展產生的負面效果的產物。社會運動的爆發需要導火索,任何打破社會發展平衡狀態的改變都可能引發某群體性的武力抵抗行為,某個地區的某別政策的失衡也可能導致社會運動的爆發。恰帕斯州爆發的印第安農民暴動恰恰是上述理論的例證。因此,要根本解決恰帕斯衝突,必須對現有的社會結構、政治和經濟體制進行改革,徹底消除貧困問題,實現社會公正。

【序號】:6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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