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指南/蘇丹憲法
【中文題名】:蘇丹憲法
【外文提名】:constitution of Sudan
【分類號】:K941.2
【關鍵字】:蘇丹 政治
【相關人物】:
【相關事件】:
【內容提要】:
1973年4月實行首部憲法,1985年4月廢止。同年10月頒佈過渡憲法,1989年6月30日廢止。1998年6月30日,蘇頒佈並實行新憲法,規定蘇丹是多種族、多文化、多宗教國家,國家實行建立在聯邦制基礎上的非中央集權制;總統是國家主權的最高代表,軍隊最高統帥,擁有立法、司法、行政最高裁決權,由全民選舉產生,任期5年,可連選連任一屆;議會為立法機構;司法獨立;確立言論、結社自由原則和政治協商原則;宗教信仰自由,各宗教平等相處,南北方公民與義務平等。2002年4月,全國大會協商會議就修憲問題作出決定,取消總統任期兩屆的規定,可連選連任。
【序號】:67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