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內交通/出了交通事故如何索賠
就交通事故索賠問題,畢總教了車友三招。
第一招,及時報案。出了交通事故除了向交管部門報案,還要及時向保險公司報案。一方面讓保險公司知道自己出事了,另一方面也可以向保險公司諮詢如何處理、保護現場,保險公司會教車友如何向對方索要事故證明等,以免事後索賠時麻煩被動。
第二招,及時溝通。車友要積極協助保險公司對車輛查勘、照相、定損。結案前向交警瞭解事故中自己的責任大小、損失多少、傷者的賠償費用等情況,再問保險公司哪些能賠哪些不能賠,儘量減少損失。車友在找救援公司拖車、找修理廠修車時,關於價格要與保險公司及時溝通,以免對方開價與保險公司的賠償相差太遠;如果發現定損時沒有發現的車輛損失,及時通知保險公司,由保險公司進行二次查勘定損,這筆額外的損失就不用車友自己買單了。因保險事故受損或造成第三者財產損壞,應當儘量修復。修理前被保險人須會同保險公司檢驗,確定修理專案、修理方式和費用。若客戶自行修理,保險公司會重新核定甚至拒絕賠償。第三招,小事私了。新手在索賠的過程中最大的誤區表現為兩個極端,一類是大大咧咧型。因怕麻煩,覺得向保險公司報案索賠耽誤時間,所以就自己私了。結果雙方發生爭執再尋求保險公司的賠償已經不可能了。另一類是小心翼翼型。哪怕有一點刮蹭的痕跡都索賠,自己麻煩不說,還有可能導致自己車輛的費率被調高。其實,小的損失車友自己承擔,在保險公司的記錄中你的出險率低,就會享受低費率的優惠。
報案時效:保險事故發生後48小時內通知保險公司。
報案方式:網上報案、到保險公司報案、電話(傳真)報案、業務員轉達報案
索賠單證:被保險人身份證原件、保險單正本、報案人身份證原件、事故中駕車司機駕駛證、事故車輛行駛證、非被保險人本人報案的應攜帶委託書和被保險人身份證等。
索賠時效:被保險人自保險車輛修復或事故處理結案之日起,3個月內不向保險公司提出索賠申請,或自保險公司通知被保險人領取保險賠款之日起1年內不領取應得的賠款,即視為自動放棄權益。車輛發生撞牆、水泥柱、樹等不涉及向他人賠償的事故時,可以不向交警等部門報案,及時直接向保險公司報案就可以,在事故現場附近等候保險公司來人查勘,或將車開到保險公司報案、驗車。
如果車內起火了,應立即停車、滅火,向交警、消防隊報警,同時通知保險公司。注意向處理事故的交警、消防部門索取責任認定書或火災證明。
如果發現停放的車輛不見了,應立即向附近的停車場、物業管理處、交警等打聽、尋找,瞭解是否被交通部門拖走、扣車。若確定車輛被盜,及時向派出所或巡警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