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班機/定座時應注意哪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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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在定妥座位後,憑該定妥座位的客票乘機。承運人可規定航班開始和截至接收定座的時限,必要時可暫停接受某一航班的定座。不定期客票應在向承運人定妥座位後才能使用。合同單位應按合同的約定定座。
已經定妥的座位,旅客應在承運人規定或預先約定的時限內購買客票,承運人對所定座位在規定或預先約定的時限內予以保留。承運人應按旅客已經定妥的航班和艙位等級提供座位。
旅客持有定妥座位的聯程或來回程客票,如在該聯程或回程地點停留72小時以上,須在聯程或回程航班離站前兩天中午12點以前,辦理座位再證實手續,否則原定座位不予保留。如旅客到達聯程或回程時間離航班離站時間不超過72小時,則不需辦理座位再證實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