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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稱】:碳酸鋰
【英文名稱】:Lithium Carbonate
【類別】:治療精神障礙藥物
【說明】:【適應症】
適用於抗躁狂症、粒細胞減少和再生障礙性貧血、月經過多症、急性菌痢。
【用量用法】
1.躁狂症:一般劑量為每次0.125~0.5g,1日3次。開始可用較小劑量,以後可逐漸加到每日1.5~2g,甚至3g。症狀控制後改用維持量,每日0.75~1.5g。 2.粒細胞減少、再生障礙性貧血:口服:每次300mg,1日3次。 3.月經過多症:月經第1日服0.6g,以後每日服0.3g,均分3次服,共服3日,總量1.2g為1療程。每一月經週期服1療程。 4.急性菌痢:每次0.1g,1日3次,首劑加倍。少數症狀較重者,初1~3日每次劑量均可加倍,至症狀及糞便明顯好轉後,以原劑量維持2~3日,再遞減劑量,約3~4日停藥。除體溫過高需用解熱藥外,均不加用任何其他藥物。總療程約為7~10日
【注意事項】
1.有頭昏、噁心、嘔吐、腹痛、腹瀉等不良反應。 2.積蓄中毒時,可出現腦病綜合征(如意識模糊、震顫、反射亢進、癲癇發作等)乃至昏迷、休克、腎功能損害,故用藥時需隨時嚴密觀察,及時減量。腦病綜合征一旦出現,應立即停藥,適當補充等滲鹽水,靜注氨茶鹼以促進鋰的排泄。 3.鈉鹽能促進鋰鹽經腎排除,故用藥期間應保持正常食鹽攝入量。每週應停藥1日,以保安全。 4.血鋰濃度與療效、不良反應關係密切,治療躁狂症時,鋰濃度應為0.9~1.2mEq/L,此時不良反應較輕,超過1.5mEq/L,則不良反應增多,故有條件時應測定血鋰濃度。 5.老年人鋰鹽排泄慢,易產生蓄積中毒,注意調整劑量。 6.本品不宜與炎痛喜康合用,否則可導致血鋰濃度過高而中毒。 7.心、腎病病人、電解質紊亂者忌用。
【規格】 片劑:每片0.125g、0.25g、0.5g。
【序號】:6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