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利息/流動資金貸款
人民幣流動資金貸款是為滿足您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短期資金需求,保證生產經營活動正常進行而發放的貸款。按貸款期限可分為一年期以內的短期流動資金貸款和一年至三年期的中期流動資金貸款;按貸款方式可分為擔保貸款和信用貸款,其中擔保貸款又分保證、抵押和質押等形式;按使用方式可分為逐筆申請、逐筆審貸的短期周轉貸款,和在銀行規定時間及限額內隨借、隨用、隨還的短期迴圈貸款。
人民幣流動資金貸款作為一種高效實用的融資手段,具有貸款期限短、手續簡便、周轉性較強、融資成本較低的特點,因此成為深受廣大客戶歡迎的銀行業務。
1. 借款人應當是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主管機關)核准登記的企(事)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等,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 借款的用途應具有經濟效益,能按時還本付息;
3. 符合中國銀行其他有關貸款規定要求。
1. 借款申請書;
2. 企業法人代表證明書或授權委託書,董事會決議及公司章程;
3. 經年審合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影本);
4. 借款人近三年經審計的財務報表,及近期財務報表;
5. 貸款卡;
6. 中國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檔、證明等。
1. 申請人與中國銀行公司業務部門聯繫,提出貸款申請並提供上述材料;
2. 銀行對借款人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
3. 銀行內部審核通過後,雙方簽署《人民幣流動資金貸款協定》及其他相關協定文本(如保證合同、抵押合同及質押合同等);
4. 借款人在中國銀行開立貸款帳戶,提用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