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法定的時間。夏天太陽升起得比較早,白天時間很長。為了節約能源和充分利用白天的寶貴時間,世界上不少國家都採用法律規定的形式,每到夏天就將這個國家使用的時間提前一小時,也有提前半小時或幾小時的;到了冬季,又將撥快的時間撥回來。這樣的時間就是“夏令時”,是一種法定時間。我國曾於1986年到1991年每年從四月的第二個星期天早上2點鐘,到九月的第二個星期天早上2點鐘,在這段時期內,全國都將時間撥快1小時,實行夏令時。從九月的第二個星期天早上2點鐘起,又將撥快的時間重新撥回來,直到第二年四月的第二個星期天早上2點鐘。 其他的國家如英國、德國和美國等,也都使用過夏令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