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規/憲法及組織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關於成立重慶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籌備組的決定
【標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關於成立重慶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籌備組的決定
【頒佈方】:全國人大常委會
【頒佈日期】:19970509
【實施日期】:19970509
【類別】:憲法及組織法
【內容】:市備人立成成大代第民常立大常立第表一人決于決常籌市於人組備民立大慶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決定:
成立重慶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籌備組,負責籌備重慶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的有關事宜,主持重慶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召集重慶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
重慶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名額為870名,由原重慶市和萬縣市、涪陵市、黔江地區所轄的43個區、縣(市)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
重慶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籌備組下設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審查重慶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是否符合法律規定,並報籌備組公佈代表名單。
【時效】:
【序號】:58